所有人心裡都有這樣的疑問。
而答案卻還是那麼簡單,荒誕:
“因為那些警察根本不聽我的。”
“他們覺得,這個案子就只是簡單的自殺。”
“我給他們指明,美奈子的鞋底沾著什麼人的唾液。”
“可他們看到那乾涸後的水漬,也只是覺得,那只是她生前在哪裡踩到了地上的積水。”
“他們只想儘快解決這個案子,以‘自殺’的名義。”
“我實在沒有辦法,只能纏著那些調查人員,讓他們至少拍照取證。”
“所以,才有林管理官,你看到的那張照片。”
米原晃子拿起了,林新一之前亮出的那張照片:
“看到那旁邊的燈光了嗎?”
“這是我打的手電筒。”
“這...”林新一一陣愕然:
他原來還正奇怪,那些只會用肉眼尋找證據的攝影大師,是怎麼會想到用側光源拍攝法,記錄下這塊肉眼很難發現的乾涸唾液斑的。
合著這不是巧合。
而是米原老師在發現了蹊蹺之後,特意用手電筒打光增強反差,讓他們拍照記錄下來的。
“再然後,警方迅速以‘自殺’結案。”
“那隻我覺得有問題的鞋子,也被美奈子的父母連帶著女兒的屍體一併領了回去。”
“因為我只是本能覺得那隻鞋子有蹊蹺,沒辦法像林管理官你那樣,從鞋底的唾沫發現那麼多資訊,還原出案發時的細節。”
“所以我的懷疑就只能是憑空生出的懷疑。”
“在外人來看,這甚至像是瘋了。”
“我沒法讓悲傷過度的美奈子父母相信我的猜測,也沒法讓決心敷衍結案的警視廳重啟調查。”
“我只能去找到美奈子的父母,讓他們至少,把那雙鞋子留給我。”
米原老師這麼問著。
林新一馬上就迫不及待地問道:
“那雙鞋子你儲存得怎麼樣,沒有受到汙染吧?”
私人取證,嚴格來說是程式違規,會讓證據無效。
但如果那隻皮鞋被保管得足夠小心,還完美保持著最初的狀態。
那透過比對現場照片和皮鞋鞋底的灰塵痕跡形態...
就不僅能證明,這隻皮鞋是美奈子死亡時穿的那隻皮鞋。
而且還能證明,這隻鞋後來沒被人動過手腳。
這已經是足夠有力的證明。
有這樣的證明在,除非下田老師能請得起妃英里級別的律師,否則就別想學辛普森,鑽“程式違規”的空子。
林新一對證物的保管情況非常在意。
而米原晃子的回答不僅滿意,甚至還給了他意外之喜:
“放心,我保管得很好。”
“警視廳不願意收管證據,我就自己來。”
“我請到當時辦案的警員出面,以私人的名義,在公證役場做了證據保全公證。”
“這些,公證役場,當年的那個警員,都可以為之證明。”
聽到這裡,眾人的表情都微微出現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