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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
一處酒樓。
一桌正在喝酒的客人。
正開心的聊著天。
“要是曹伏虎做了開封府尹就好了。”一個人喝了一口水酒,抹了抹嘴。
“為何?”一桌中的另一人開口問道。
“你們難道沒有發現,最近出來吃酒,少了很多提心吊膽嗎?”
“這吃酒還有提心吊膽的?”
“你們是新來不知道,以前晚上吃酒的時候,後臺不夠硬,最好是不要預定好位子,也不要找當紅的魁首。”
“這又是為何?”
“為何?如果這樣幹了,那……呵呵,”這人笑了笑:“十有八9,那就是自己找不痛快,是會被人教訓的。”
“這天子腳下,難道還有這樣的事?難道開封府尹也不管嗎?”
“管?怎麼管?你們以為吃飯鬧起來,他開封府也管,那他開封府的人就不用睡覺了,天天派人來守著好了,只要是不出人命,斷個腿腳,你告去開封府又能怎麼樣?大不了別人賠你點湯藥費,這點錢,你覺得別人賠不起嗎?難道還能抓別人去流放,充軍不成?”
“這到也是。”
“可要是你告了,那你下半生,就等著一直躺在床上吧?”
“他們不會如此過分吧?”
“不會如此過分?呵呵,以前就有個家裡有點錢,有點小文采的,請客吃飯,定了個好位子,叫了兩個當紅的歌姬,後來被一個權貴去到包間,說那個包間是他天天用的,讓那人挪挪位置,可那人喝了幾杯馬尿,在被當時的客人一激便與那權貴當場吵了起來,後來更是被打斷了腿腳。”說道著,那人停了停。
“後來呢?”周圍有人剛聽出點興趣,連忙問道。
“後來,他不服氣,去開封府告狀,開封府的府尹還是挺正直的,判了權貴賠了湯藥費。”
“這不是很公道嗎?”
“很公道!是很公道!嘿嘿,不過後來,只要那人的腿一好,一出門,回去肯定又是雙腿全斷躺著回去的。”
“這無法無天了?開封府就不管了?”聽到著,有人怒了。
“管啊!可打斷他腿的都是街頭的潑皮,開封府抓取,最多也只能關上一陣子,之後又能如何!”
“唉!這倒也是,那之後呢?”
“之後?呵呵,之後就是那人發了大價錢,請了個和事佬,向那權貴子弟賠了禮,道了歉,這事才算揭了過去。”
“是不是真的?”有人有點不敢相信,感覺這有點玄幻。
這話問出,說話之人也不辯解,又含笑喝著酒水。
這時,另一桌的一個客人人開口笑道:“怎麼不是真的,他說的就是他自己的事,你們讓他把褲腿捲起來讓你們看看就知道了,那傷口是一層疊著一層,最開始他可是頭鐵的狠!”
“呵呵,高兄又在說你的事啊,要不是丁家被抄家流放,估計你到現在還一個屁不敢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