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聽聞後,皆不置可否,並未搭腔。
陳康樂見狀便接著推測道:“離婚或許是死者單方面提出來的,之前,她的丈夫可能也同意和她離婚了,但不知出於什麼原因,現在又反悔了。在得知死者打算月底前退房回老家後,便和死者起了爭執,一怒之下便刺了死者一刀,意識到自己闖禍後又溜之大吉。這樣一來,他為何會失聯便能解釋得通了。”
“你不去寫真是可惜了。”
林宣拿陳康樂之前調侃別人的話來回敬她,陳康樂倒也不以為意。
“兇器呢?”葛斌突然出聲道,“現場沒有發現作案用的兇器,可見兇器是被犯罪嫌疑人給帶走了,或是處理掉了。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當然是為了毀滅證據呀!”陳康樂一副理所當然的口吻,“兇器上有他的指紋,他當然不能把兇器遺留在現場。”
葛斌不以為然,質疑道:“你忘了剛才刑科所勘查完現場後是怎麼說的嗎?現場有明顯擦拭過的痕跡,換句話說,兇手作案後還對現場進行過打掃,擦掉了他遺留下來的痕跡。他有這個時間和意識去銷燬在屋內留下的指紋,難道就沒有時間擦拭掉兇器上的指紋嗎?”說話間,葛斌抬眼看了陳康樂一眼,見她張口結舌、無言以對,便接著道,“還有,犯罪嫌疑人既然帶走了兇器就不可能隨便丟棄,必須找個絕對安全的處理方式。他難道不擔心在此過程中被別人瞧見嗎?這麼做擺明了就是畫蛇添足,自找麻煩好嗎?換作你是犯罪嫌疑人,你是更願意擦拭掉兇器上的指紋將其留在現場,還是冒著可能被人看見的風險將其帶走另尋處理方式?”
“經你這麼一說,犯罪嫌疑人帶走兇器的行為還真的挺奇怪的。”林宣插話道,“不但帶走兇器顯得不合理,就連清理現場這個舉動一樣顯得不合理。若死者的丈夫真的是犯罪嫌疑人,屋內留有他的指紋是很正常的事,他為什麼要花那個精力去擦拭呢?除非他不是……”
“犯罪嫌疑人擦拭案發現場的舉動的確讓人費解,但是帶走兇器還是可以解釋得通的。”陳康樂猶自辯解著,“也許這把兇器對他有特殊意義,抑或是能讓人立即聯想到他,鎖定他為兇手。”
葛斌眼含深意地望著陳康樂,說道:“這回也許被你說對了。”
“什麼意思?”林宣搶先反問道。
葛斌一臉肅然地回答道:“兇手擦拭案發現場的指紋,帶走兇器,明顯是為了掩蓋自己的身份。若兇手真的是死者的丈夫,就像我剛才分析的那樣,他刻意隱藏兇器反倒是在給自己找麻煩,增加暴露的風險,如果我是他絕不會幹’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事……”
“可他現在不是失聯了嗎?難道這不是在畏罪潛逃嗎?”陳康樂據理力爭道,“對此,你又該如何解釋呢?”
葛斌沉著應對道:“這就是我們警方接下來的偵查方向之一,查明死者丈夫的去向。”
“這不等於什麼都沒說嘛!”陳康樂撇著嘴,不服氣道。
葛斌不再理會陳康樂,而是將目光投向了黃方圓,其餘二人也隨之調轉視線,齊刷刷地看向黃方圓。黃方圓則沉默不語,一個勁兒地埋頭向外走去。
眾人來到葛斌車前,紛紛上車坐定。葛斌負責開車,林宣坐在了副駕駛座上,後排則是黃方圓和陳康樂。
車子剛一發動,葛斌便又開口道:“其實,除了兇手帶走兇器這點比較可疑外,我還發現了另一處疑點。”
“說來聽聽。”黃方圓不動聲色地說道。
“林宣,剛才你告訴我,報案人來到案發現場時,發現門是虛掩著的,是嗎?”葛斌並未急著陳述自己的發現,而是詢問起了林宣,“這點你能肯定嗎?”
“可以肯定。”林宣斬釘截鐵地回答道,“這是我親耳聽到報案人哭哭啼啼說出來的。”
“如果這是真的,你們不覺得可疑嗎?”葛斌用著慣用的反問句式提問道,“為何兇殺案現場的房屋大門是虛掩著的而不是關閉著的?若說兇手作案後驚慌失措,急於逃離,這倒是有可能因疏忽大意忘記將門關上。可是案發現場給我們的反饋恰恰與之相反,兇手作案後有足夠的時間來清理現場,還可以鎮定自若地帶走兇器,那他為何臨走時獨獨不將大門關上?”見眾人對此都無言以對,葛斌接著說道,“按理說,一般兇手作案後都急於迅速逃離案發現場,都希望儘可能地延長被害人被發現的時間。可是這起案子裡的兇手似乎並不在意被人知曉這裡發生了命案,甚至於,我懷疑這門是兇手故意虛掩著的,為的就是儘快讓人發現這裡出了命案。”
“你這種懷疑的依據在哪裡?”黃方圓若有所思地問道。
“主要還是因為這件屋子所處的位置。”葛斌如實回答道,“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到案發現場是位於底樓最裡面的一間,正處於樓梯的下方位置,而整棟樓的樓梯口是在進門處的位置,也就是說,除了居住在這間屋子裡的人以及隔壁的鄰居外,整棟樓的人幾乎是不太會注意到這個角落。若不是今天房東碰巧前來,可能這屋子出了命案這件事過去好幾天都未必有人知曉。要是夏天,屍體腐敗的氣味或許還比較容易傳遞到周邊引起鄰居的注意,但現在是冬天,屍體腐敗速度慢,再加上窗戶緊閉,等上一週都未必有人發現。”葛斌停頓了一下,喘了口氣接著道,“可若門是虛掩著話,結果就不一樣了,就算今天房東不來,隔壁鄰居見到虛掩的房門肯定也會好奇地上前檢視。即便他們沒注意,過個兩三天屍體腐敗的氣味一出來,隨著敞開的大門飄散到樓道內,一定也會引起他們的注意。到時候,命案就會被揭發出來。這個發現的過程肯定遠短於閉門狀態下所需的時間。”
“你這麼說也有一定的道理。”黃方圓認同道。
“若是這樣的話,兇手的行為豈不是在自相矛盾嗎?”陳康樂出聲質疑道,“兇手作案後擦拭現場、帶走兇器,明顯就是為了掩藏自己的身份。可是他臨走時又不關門,期待著命案被人發現。這樣一來,他犯案的事不是很快就會被發現嗎?這種行為太不合常理了,這人莫不是精神狀況有問題?”
陳康樂說完後,便直勾勾地盯著葛斌的後腦勺,期待著他給出進一步的解釋。然而,葛斌卻不再開口了。陳康樂轉而看向身旁的黃方圓,見他偏頭望著窗外的夜色沉默不語,也不像是要給出的解釋的模樣,便又去看林宣。林宣此時也正帶著一臉困惑看著葛斌,陳康樂便知他和自己一樣,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索性也不再追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