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麼意思!”
“啊?什麼什麼意思,跟我有什麼關係?”
林祥一臉迷茫,裝起了傻。
他可不會給劉亦桐留任何實質性的證據。
耗子這邊,因為“煙錢”爭執起來了。
啪噠一聲!
小五因為對方“想賴賬”,去抓女的的手機,“碰巧不小心”把人手機拍掉了。
然後小三“碰巧”又向前一步,把手機螢幕踩裂。
小二和那男的糾纏著,被那男的“推搡”開,手中的扳手“碰巧”把那男的吉普車玻璃敲碎了!
耗子高嚷著“買賣不成仁義在,兄弟們別動手”,過來“勸架”,“碰巧”手裡的傢伙把那男的敲得手痛……
這叫搶劫?持械鬥毆?
不不不!
這叫“強買強賣”,因為一包高價華子引發的矛盾事件。
兩者間的性質,是截然不同的!持械搶劫鬥毆情節是比較嚴重的,而“強買強賣”的性質就輕太多了。
一番“碰巧”之後,那對情侶損失慘重,手機裂了,車被砸了,男的還受了傷。
劉亦桐看得是咬牙切齒,幾次想衝上去執法,均被林祥死死拽住——這傢伙,力氣是真大!
而耗子等人欺負完那對情侶後,林祥才像是清醒過來,想起一個正義市民“見義勇為”的基本義務,大喊道:
“我考,四個欺負兩個,算什麼英雄好漢!有種別跑,勞資報警!”
劉亦桐脫口罵道:“你真無恥!”
更無恥的是,林祥居然從他兜裡掏出了劉亦桐那部“失蹤”的手機,還狐疑的說:“咦,這誰的手機?”
劉亦桐快吐血了!
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徒!!
竟敢當著她的面……
這時耗子四人見有“熱心市民”站出來打抱不平了,表現得很慌,趕忙撒丫子撤退。
鑽進車裡後,小二還衝那男的喝道:“你個批爛人,一包華子的錢都不給我,記得你欠勞資五百塊,別讓勞資再看見你!”
準備開車跑,司機小三突然大叫“不好”。
幾人驚道:“咋啦?”
連林祥都以為哪裡出了差錯。
只見小三一拍腦門兒:“媽的,打火機掉下面了!”
幾人:“滾!”
然後小三真的“滾”下車,在地上撿回打火機,再屁顛屁顛回到車裡。
金盃車遠去,幾個“強買強賣的煙販子”,被劉亦桐和林祥嚇的落荒而逃……
那對情侶,男的心疼地看著他的吉普車,女的驚魂未定,滿臉恐懼地看著林祥。
林祥這時才鬆開劉亦桐,對兩人和善笑道:“你們別怕,要相信警方的力量,而且那幾個煙販子我認識,我會配合警方把他們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