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荊棘王、颶風王、大陸第一將領,同時他也姓亞克爾!
李維斯·亞克爾!
是的,他就是當今國王陛下的大兒子,皇位第一順位繼承人,颶風堡公爵,李維斯·亞克爾親王。
如果非要把他的名號全念出來的話,他的九弟維諾·亞克爾至少想上五分鐘。
這是一名六十歲的大王子,此時,他就那麼渾身赤裸地站在他的親弟弟維諾·亞克爾的身前。
看清來人後,也不見他有任何尷尬的神情,用手中長劍挑過了椅子上的森林狼毛皮,直接披在了身上。“你來了,九弟,”他冷冷地說,“如果你進門沒有喊出那句‘大哥’,我就把你一劍刺死了。”
“這我毫不懷疑,目前大陸上沒有人能在李維斯的劍下撐過一個眨眼的時間。”
“小時候天天跟在我屁股後面吹牛皮也就算了,現在長得比我都要高,再這麼說話就不合禮儀了。”李維斯重新將長劍掛到牆壁上,拿起桌子上的酒壺,倒出了鮮紅色的葡萄酒。壁火已經熄滅,李維斯將身上的毛皮圍緊,終於將他暴露在空氣中的那活給遮住了。
“是,大哥教導的對,”維諾·亞克爾點了點頭,大大方方地向著雪狐床被間掃了一眼,“大哥的被子裡藏著小狐狸啊。”他主動將事情挑明。
“看你的書!”李維斯隨手將一本厚重的書扔到了維諾·亞克爾的身上,阻止他伸向雪狐床被的手,“這是一部探究季節更替的百年古籍,”維諾·亞克爾撿起地上的書,聳了聳肩說道,“我確實喜歡看書,但我更喜歡看一些稀奇好玩的事情。”
李維斯以為他這位已經數年未見的九弟非要去解雪狐毛皮,他不禁用冰冷的目光掃了維諾·亞克爾一眼。
誰知,維諾·亞克爾卻是徑直走到了牆邊,摘下了牆壁上的瓦雷努亞鋼所制的鋼鐵長劍。
長劍重新出鞘,在屋子裡反射出來一道刺眼的銀色光芒。
喝了一口從王都運來的乾紅葡萄酒,李維斯看著他的九弟耍出來一道劍花,“五年不見,你還是四級的實力?”李維斯搖了搖頭說道,“你浪費了亞克爾家族的血脈。”
維諾·亞克爾收起長劍,對他的大哥微笑說道:
“我更喜歡用長槍,大哥,你手下不是有一個長槍軍團麼,可不可以借我來玩玩。”
李維斯坐在桌前,一杯一杯的品味著葡萄酒,“你開口就要我手下最強大的一個軍團?”他拒絕,“別開玩笑,父親已經將五百光明騎士給了你,如果你還想要長槍軍團,我會以為你想要當大王子,等父親退位,到時候直接換你來繼承?”
“別那麼認真嘛!開個玩笑啦!沒有長槍軍團,那麼就給我利劍軍團吧!”維諾·亞克爾說道,“大哥,咱們父親讓我來幫你,我總要有自己的部下啊!”
“利劍軍團也不行!”李維斯拒絕得很乾脆,“除了長槍和利劍,你可以從十大軍團中任選一個出來,別用你那小把戲,維諾,你已經不是小孩子了。”說罷,李維斯擺起了冷臉。
二十年前的時候,他就知道這位九弟的聰慧,每每當他的九弟喜歡一樣事物的時候,都會先選擇一樣最貴重的,當自己拒絕之後,他才會說出那個真正喜歡的,這樣,他就不好拒絕了。比如,如果維諾想要一個桃子,而他會說:“大哥,我想要你的奧丁戰馬!”
奧丁戰馬是騎士的第二生命,李維斯當然不會答應他,這時候當維諾再說出那句:“大哥,我想要桃子。”李維斯就不好拒絕他了。
這是九弟對他常玩的把戲,所以,李維斯知道他真正想要的是利劍軍團!
長槍與利劍實力位於十大軍團前兩名,是亞克爾王國的開國利器,到現在為止已經足
足傳承的了兩百年,相當與自己的左右手,李維斯當然不會把自己的“手”剁了送給他的九弟。而且,利劍軍團現在可是肩負著他的秘密任務……
“害!”維諾·亞克爾嘆出了一口氣,抬頭看向了城堡穹頂。
他們此時正處於颶風堡最高的一處閣樓之上,此時說他是看向城堡穹頂當然不為過。
那裡刻畫著十面黑色旗幟,旗幟上面分別畫有長槍、利劍、棕熊、黑狼……
長槍與利劍不能選擇了,維諾·亞克爾臉上露出了難色,“大哥,剩下的這些軍團都是最近幾年內組建而成的雜牌軍,不是從各地抽掉來的警備員就是臨時招募的新兵菜鳥,我來之前都打聽清楚了,你不能拿這些雜牌軍糊弄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