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一部分人,的則是不敢冒險的,只是湊出了大部分錢財,或者一部分錢財。
待全部財產登記好後,他們每家都詳細的記錄了,具體上交投資了多少。
隨後吳村長整理好東西,裝好箱子後,帶著狩獵隊以及吳天吳守等人,開始往暮光鎮前進了。
兩個多時辰後,他們來到了暮光鎮一家比較大的錢莊,開始抵押東西借錢。
隨後簽好合約,表明七天後歸還全部錢財,以及相對應的利息,還完之後便可以贖回東西,如果超過期限,這些東西全部歸錢莊所有。
吳家村的東西,說起來是田契地契,但是並不是很值錢,而且這些東西都不是全額借款的,而是壓價了一部分,他們也僅僅是得到了幾萬金幣而已。
但是他們得到了一個好訊息,除了田地裡面的東西不能動外,這七天內他們還是可以住在家裡的。
這就表明他們不用晚上露宿街頭,或者住在吳家祖廟裡面了。
只要來得及贖回,這就表明根本沒有什麼影響,只是一張地契就借了錢。
這也是導致他們抵押了一大堆東西,得到幾萬金幣後,沒有什麼生氣,甚至還有些高興的緣由。
隨後對方向他們詢問是要錢莊的支票,還是金幣後,吳家等人猶豫了一會,覺得還是要金幣。
這家錢莊,是靈山國的一家比較大的錢莊分行,雖然支票可以隨時取錢。
小額支票可以當錢財用,但是攜帶方便這點,對於其他人來說的確是,但是他們有可以存款的會員卡,這個就沒有什麼了。
而且畢竟不是靈山國法定的錢財,他們並不確定會員卡認不認這個錢,所以還是覺得金幣妥當一點。
也是慶幸他們的決定,黑店的確不認這種貨幣,只認黃金,白銀,青銅製作的錢幣,畢竟黑店只收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東西。
黃金白銀青銅等等,雖然是貨幣,但是也是有價值的礦物質,所以這些錢幣跟錢莊發行的不一樣,雖然都具有貨幣屬性,但是黑店並不認為這些紙幣具有價值。
不然他們拿著這些錢莊的紙幣,也充值不進會員卡。
待錢莊工作人員把協議遞給眾人確認無誤後,便收取他們全部的抵押的財產,不到片刻,便結算了錢財。
隨後用一個不大不小的箱子裝好了金幣,遞給了吳家村眾人,隨後再往對方桌子前面的協議,蓋上了錢莊的公章,以及眾人的手印,表明協議正式生效。
隨後吳家村眾人拿著這個箱子走出了錢莊,接著七拐八彎的進了一個偏僻的角落。
然後吳村長拿出了會員卡,便把金幣充值進去了,總共三萬多金幣,也就是三百多萬銅幣。
按照暮光鎮人均月薪30金幣的演算法,就是月薪3千銅幣的收入,這的確是一筆鉅額財產了。
隨後他們眾人便騎著空蕩蕩的拉貨馬車,出了城門直接往黑店方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