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柒章 (第1/2頁)

去雲南清綿的火車是晚上十一點零五分從北京西站發車的,劉明浩把我送到火車站,一直送到了站臺上。

餞行的晚飯是在劉明浩的家裡吃的,劉明浩的新婚妻子——也就是貝貝的那位表姐——出去看電影一直沒回來,所以我們就喝了一瓶說不清真假的五糧液,而且得以滿嘴髒話滿口酒氣放肆地胡侃。主要是聽劉明浩侃北京這幫熟人的新聞,我也侃侃中國人在美國的衣食住行和投機鑽營之類。喝得差不多的時候,劉明浩突然起身離座,從他的臥室裡拿出一個厚厚的信封,一聲不響地放在我的面前。我開啟來看,果然和我猜的一樣,信封裡是錢,是剛剛從銀行裡取回來尚未開啟封條的兩萬塊錢。

劉明浩臉紅著,不知是因為酒上了頭還是因為對他來講並不常見的侷促,彷彿他不是給錢的,而是收錢的。“老弟,你知道我這婚結的,真跟傾家蕩產似的,從小地主一下變成貧僱農了。你嫂子可沒有貝貝那麼一個有錢的爸爸,可她還非得學著貝貝的樣子擺譜。也怪我以前跟她吹牛吹大了,她還以為我這公司跟鍾國慶的公司一樣牛×呢。我們光結婚那頓飯就花了三萬……現在拿這兩萬塊錢,我這兒真是生努了。”

我把錢推回去,誠心誠意地說:“上次你給我錢我就沒要,這次我也不能要,我要這錢沒道理的……”

劉明浩把錢又推回來,打斷我:“這次和上次不一樣,這次你不是要去找安心嗎,你離開了貝貝你哪兒還有錢。現在你也沒工作,你去雲南這一路,身上總得揣點兒錢呀。你總不至於再去求鍾寧吧。”

我再次把錢推回去,笑笑:“錢我還有點兒,哪天要真斷頓兒了再找你吧。”

劉明浩低了頭,我明白他想說什麼,想表示什麼,可這話我又不能替他點破。

“楊瑞,”劉明浩把頭抬起來,目光卻躲著我,“我知道你還沒到斷頓兒的時候,這就是我的一個心意,現在我心裡一想起你來就覺得挺對不住的……”

我笑笑:“過去的事兒,我都不想了你還想,算了吧,咱們還是展望未來吧,未來總是美好的。”

我們最後碰了杯,喝乾了那點兒剩酒,我祝劉明浩未來多多發財,祝他對他老婆好著點兒,也祝他別讓老婆給拿住。他老婆那兇勁兒有點像鍾寧。劉明浩祝我一路順風,祝我一切順利,祝我早點兒找到安心,然後和安心……該幹嗎幹嗎!

我們上了街,街上有風,風的凜冽提醒我現在的北京已是嚴冬時節。風也讓我們知道自己有點醉了。劉明浩吐了,吐在了自己的汽車前。我說你還行嗎,要不我打“的”吧。劉明浩搖頭說沒事沒事,他還歪歪斜斜地擁抱了我,酒氣沖天地說:我的好弟弟,我怎麼也得把你送上火車!

街上華燈溢彩,北京現在真是不錯了,夜晚的北京光看燈光顯得比洛杉磯還要繁華熱鬧。北京現在究竟比那幫發達國家差在哪兒呢?論吃、論喝、論玩兒、論買東西、論高樓大廈,哪兒也不差!要說差,也就是髒點兒,再就是人太多,滿大街烏殃烏殃的人!論環境,那倒還真得數歐洲,數美國。

這時,我開始想象我要去的那個叫做清綿的地方。那地方究竟是什麼樣?在彩雲之南,大概都是山青水碧,人傑地靈吧!誰說中國沒有環境優美的地方,清綿要不是山水靈秀,哪兒能養育出那樣美貌的女人!

劉明浩上了車,把發動機轟得特別的響。他開車的動作倒是一點兒看不出醉態,就是話多。他說我過去還真沒想到你丫對女人能這麼一根筋,我真服你了楊瑞!

我說:“你不是也收心了嗎,要不然幹嗎結婚。”

劉明浩哈哈大笑:“哎呀,我跟你不同,我都比你大了快一輪了,再拖下去,我媽非跟我急了不可。”

我說:“過去總怕被哪個女的纏上,其實原來不知道,專心喜歡一個人是另一種感覺,這感覺現在才發現也挺好。專心喜歡一個人,也被一個人專心地喜歡,這感覺是另一個味兒。”

劉明浩調侃地笑著,斜眼看我:“什麼味兒?”

我想了半天,才撲哧一笑:“假五糧液味兒。你丫這不是抬槓嗎,味兒還能說得清嗎?”

劉明浩說:“安心對你,專一嗎?她過去不是有好幾個男朋友嗎,你到底瞭解她多少?你對她真那麼知根知底了嗎?”

我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我知道這對我曾經是個問題。

安心,我到底瞭解你多少?關於你的過去、你的經歷、你交往過的男人,我到底知道多少?

我知道的,除了張鐵軍——那個大學校長的兒子之外,還有一個人,那就是在我去文化宮找到安心表示歉意的那天晚上,她對我說起過的毛傑。

我之所以能準確地記住那個夜晚,是因為那天鍾寧陪她姐們兒去了內蒙古,我還到機場為他們送行呢,然後我去找了安心。我把安心帶到了我的家裡。還是在我的那間小小的、凌亂的客廳,還是背靠沙發,在地毯上促膝而坐,她和我說到了毛傑。

對那位張鐵軍來說,毛傑是一個第三者。儘管安心並沒有使用這個詞來形容她和毛傑的關係,但很顯然,毛傑是安心的一個情人。

我沒有看到毛傑的相片,安心說她沒有毛傑的相片,但她說他很高,很帥。也許正是這一點,使他在張鐵軍的身影下,顯出了光彩。

安心第一次見到毛傑是在南德的一個深夜,那天她在學校有事走得很晚,肚子餓了,於是在回宿舍的路上走進一家小吃店坐下來吃東西。那小吃店裡有幾個男的喝多了,見有單身女孩兒進來便上來廢話。一個矮壯的男人問她是不是唱歌的某某某,安心說你認錯人了,我不是唱歌的。其他幾個男人馬上起鬨,說你擺什麼架子呀,不就是一個唱歌的嗎,有什麼不敢承認的呀。安心不理他們,低頭吃一份熱湯米線。矮壯男人索性挨著她坐下來嬉皮笑臉,說:妹妹,唱一個吧唱一個吧,哥哥我付錢。他的臉離安心近得有點不成體統了,嘴裡酒氣沖天。安心低頭吃米線,目不斜視,那人竟彎下身來看安心的臉,還評論,說面板還捂得真白。他的同夥哈哈大笑。店裡的夥計都躲遠了,不敢出來,除了在這店裡吃飯的另一位顧客,沒人敢多管閒事。

那位顧客是個二十來歲的小夥子,這時居然挺身而出,他說:喂,你們不要欺負人啊,欺負一個小姑娘算什麼本事!

幾個惡漢都愣了,愣了片刻看清了形勢:對方孤身一人勢單力薄,居然敢玩兒英雄救美。那矮壯漢子綽起一瓶喝了一半的啤酒扔過去,那小夥子低頭一躲,沒躲徹底,讓瓶底捎了頭皮的邊,酒瓶在牆上砰一聲炸碎了,這個聲響和小夥子頭上湧出的鮮血把安心從椅子上拉了起來。她本來是不想跟這幾個醉鬼糾纏不清的,她本想趕快再吃幾口趕快回宿舍算了,這下她走不了了,因為有一個見義勇為的旁觀者為她掛了彩,她不能不同仇敵愾,不能像個沒事人似的走開。

這個見義勇為的小夥子就是毛傑。

毛傑的不平則鳴轉移了醉鬼們的注意力,他們把撒酒瘋的目標轉向了毛傑,他們和毛傑打起來了。其實安心要是作為一個普通女孩兒這時候乘機逃跑也是正常的,算是被救嘛,可她沒跑。在幾秒鐘之後毛傑和那幾個鬧事的醉鬼就都知道了她原來是一個跆拳道的高人!

那個場面我沒有看到,從安心簡單的描述中做鏡頭式的推想,大概有點像一個港臺打鬥片的畫面。因為我是領教過安心那旋風式的“後襬腿”的,所以知道她不是吹牛。那“後襬腿”的厲害已被我後來的印象不斷地誇大,有如一道霹靂閃電那樣出神入化。那幾個男人本來就醉了,當然不堪一擊,三下兩下即被打翻在地,個別試圖掙扎反撲充硬漢不服氣的就又捱了一下。

小吃店的老闆和幫工們,還有那位路見不平的毛傑,都看呆了。而毛傑,也許就在那一瞬間愛上了安心。這本來是一個挺俗的故事,只不過“英雄救美”的情節到最後變成了“美救英雄”,而“美救英雄”是比較少見的。

接下來應該發生的事就是安心要送毛傑去醫院,但毛傑不去,他要求安心送他回家,他家就在附近。這和安心某夜與我之間發生的情節有些區別,我被安心打傷後是先去了醫院然後才讓她送我回家的。

安心去了毛傑家,到毛傑家後幫他做了頭部包紮。毛傑一臉是血讓安心看了腳軟,但洗去血跡後發現幸好傷口不深,情況沒有想象的那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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