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幽聽說過這起案件,對當時的社會衝擊很大。
鬧得很嚴重,也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
因為兇手是一群孩子,都是未成年人,所以判刑不重。
在社會上掀起了很大的風波。
也因為這件事國家機關更加重視了青少年的品德教育。
重視了相關的法律漏洞,為此出臺了新的法律法規。
虐童案與性/侵案重合,年紀小小就遭到了這麼大的傷害。
那是會給黎月留下一生的陰影的。
法律本該制裁那一批人,可是最終打官司時。
案子最後審判的卻只是將這些富二代少年關進了少管所一個月……
現在網路上還能搜到黎月被傷害時拍下的被凌辱的照片。
可那些施暴者少年卻都被打上了馬賽克。
這就是階級,這就是窮人只能被富人踐踏的真實寫照。
當法律無法照耀到的陰暗處。
受害人拿起刀自己解決殘暴的施暴者,卻被所有人指控自己是殺人犯!
所以……到底誰才是殺人犯?只有真的殺人了才叫殺人犯嗎?
那麼輿論的刀刃,社會的流言蜚語,不是尖刀嗎?
“當法律無法保護到我的親人,我拿起刀捍衛尊嚴,親自執法,有錯嗎?”
黎明縱然瘦弱,此刻說出的話卻剛勁有力,眼底是堅定的光芒。
“今天,我可以不用自首的,因為我殺了那些施暴者,我不覺得自己有錯。”
“可是你們不分青紅皂白,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一口咬定紀幽是殺人犯!”
“就因為她曾有過案底,便要永遠被大眾詬病懷疑嗎?”
“我的月月,就因為一次並非她過錯的凌辱,12歲的她是受害者。”
“因為你們的曝光,高層的壓迫,成了學校裡那些畜牲發洩的工具!”
“她是我捧在手心裡的妹妹,卻被無數次踐踏進泥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