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
“老大,有什麼新指令麼……”
……
一路上,傭兵們都在和荊煬打招呼。
“見到傑弗裡了麼?”
荊煬算是個內斂而沉默的人,他只會殺人,卻不善言辭。
失憶那些年,他習慣了獨來獨往,從沒想過找女人生個孩子什麼的,似乎冥冥之中,他在等待一個人。
父母和弟弟勸說無解後,弟弟建議他領養個孩子,這樣EN後繼也有人。
恰巧有一次出任務,他救了難民窟裡年僅十歲的傑弗裡,三個成年混混想要搶劫他,卻被他反殺,那孩子渾身都是血,眼中卻溢滿桀驁和不遜,像極了一匹狼崽子。
那之後,他領養了傑弗裡,將其當做了自己唯一的繼承人來培養,給予他最優秀的教育的同時,也培養他成為一個合格的傭兵。
傑弗裡性格和荊煬截然不同,他巧言善辯,卻又殺伐果斷,比他更適合管理EN僱傭兵團。
在傑弗裡20歲那年,荊煬將傭兵團交予他管理,自己則是退居幕後,只完成暗殺或者保鏢等委託。
恢復記憶後,為了悼念亡妻,他給他取了一箇中文名——念恩!
現在想來,其實他一直將妻子放在心上,哪怕失去了記憶,心中卻仍有她一席之位,所以,他才會在潛意識裡,將傭兵團命名為——EN。
E,N,恩的拼音。
“傑弗裡?他正在和人談生意呢,就在辦公室。”
點點頭,荊煬大步朝念恩的辦公室走去。
他到的時候,念恩正好送客戶出門。
“父親,您怎麼來了?”
見到他,念恩很吃驚。
養父生平唯一的愛好,大概就是睡覺。
在不出任務的日子,他幾乎都待在自己房間裡,如果不叫醒他,他能睡上整整一天。
“有些事要和你談談,你先去送客人吧。”
睨了一眼那非富即貴的客戶,荊煬率先走進念恩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