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些文娛寫到最後就是重複的抄書,抄歌,抄影視劇等等。
至於王青發說的《文娛之1997》林星倒還真的沒有聽說過,他平常也在網站找,可假如他都沒有聽過,那麼這肯定成績不怎麼樣。
結果林星沒有想到的是這一次點映屬於是直接就在網上討論了起來。
“你還別說,我真的覺得林星可以演一下《文娛之1997》裡的林楓啊。”
“沒錯,要知道這林楓屬於是穿越回去的,他在現實裡是一地雞毛,而且穿越回去正好就是拯救了自己的人生。”
“哈哈哈,林楓能演窩囊廢賽道,同時呢,他也能夠演這種裝逼犯的。”
……
“其實《文娛之1997》還有一點更爽,就是完完全全的抄歌的時候身臨其境,我真覺得林星可以拍一下。”
“對,但是希望林星可以不要讓主角那麼好色,就是別開後宮。”
“放心,如果真的開後宮的話,那麼恐怕稽核都過不了。”
……
畢竟很多時候電影還是要講究一下三觀正不正的,就是如果你擱大熒幕上拍一部重生的,而且還是重生到現代,然後你還三宮六院的各種推姨狂魔之類的。
有一說一,這電影要是能稽核透過才算見了鬼了。
當然了,《文娛之1997》其實並不是那樣的推姨狂魔,他裡邊的角色還挺不錯的。
關於《文娛之1997》這部不少的人竟然都看過。
這其實並不複雜,就是單純的在現實中過的特不如易的**絲,然後自己喜歡的女神也嫁給了別人,自己娶了一個不愛的人,然後參加女神婚禮的時候突然就重生回去了。
這回去之後自然就是一路裝逼了。
這之所以林星沒有聽說過,因為還沒有上架,可以說剛剛火,然後目前的資料也是一路飆升。
當然了,目前林星也沒有什麼心思放在這上邊。
“玲姐,你先跟網站去談一下,把這部電影的版權先買了,別管拍不拍,我們先買了再說。”
林星在結束路演之後就給丁春玲打了電話。
“行。”
丁春玲其實也是贊同林星的想法。
一方面喜劇確實是容易出票房,二來現在的網文還是屬於挺火的,很多影視公司也都在買網文的版權。
當然了,大多數人都是買玄幻或者仙俠的。
像這樣的都市還是挺少的,畢竟文抄其實本來就沒有啥版權的。
這件事林星交給了丁春玲就不再管了,第二天,林星帶著《平行同居》劇組是繼續的空降電影場。
這一次,依舊是讓現場的不少觀眾都驚喜莫名。
總之,效果是相當不錯的。
“很感謝大家前來,關於《平行同居》是否還有第二部這個還不好說,因為我們目前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這部上。”
林星朝著眾人笑著說道:“雖然這一部我們因為【迪馬電車】和【帝影手錶】的贊助而票房回本了,但是第二部我們不可能再去薅他們的羊毛了,為此我們還是希望票房可以儘可能的好一些。”
對於喜歡《平行同居》的人還是挺多的,大家甚至是想看第二部了。
這一次在路演現場林星自然也是回應了這最近討論相對熱的一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