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雖然很相信以諸位朋友的職業操守是不會胡亂編造的,但是還是‘叮囑’一下大家最好還是如實報道,真相就在裡面,大家一探既知。”
“如果有誰非要跟我過不去的話,大家應該都知道我有本‘死亡筆記’吧。”
眾人頓時鬨笑了出來,他們天天都有跟蹤報道,怎麼可能不知道。
“我知道律師函這種東西大家都是不會在意的,不過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大家,如果哪家媒體上了我的‘死亡筆記’,以後就不用再想著從我這裡得到一個字的新聞了,這不是威脅,是忠告~”
嘻嘻哈哈不以為意的記者們頓時神情一凜,威脅什麼的他們聽的多了,也不是沒有要找律師告他們的,但最後基本都是不了了之了。
因為藝人和媒體可以說是共生的關係,誰離了誰也活不了。
但這裡面也存在著一個主次關係,就是看雙反的實力誰強誰弱。
像是那些想要曝光度的小藝人就是處於弱勢,必須得求著他們這些記者,甚至是拿出足夠的好處才能被報道。
而像金鐘權這樣的則是完全反了過來,是這些媒體們追逐著他的腳步,希望從他這裡挖出勁爆的新聞促進銷量和點選率。
一個是求著上新聞還不可得,一個是不想上卻沒辦法,兩者的境遇可以說是天差地別!
當然了,金鐘權個人也是需要媒體的曝光的,比如宣傳新作品的時候,這是一個互惠互利的過程。
所以可以說,記者這個職業既是藝人們的‘敵人’,也是他們的‘朋友’,該怎麼把握這個度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不得不說金鐘權這招玩的很秒,想要得到他一手新聞的媒體可謂不計其數,所以他有這個資格裝這個13.
他也不怕這些記者們聯手起來對付他,因為他又不是犯了大事需要舉國feng殺他,只是稍微‘警告’了一下這些‘無冕之王’們。
估計他們心裡不舒服肯定是有,但還不得不捏著鼻子認下,因為你不報道這個事情,總會有別人來報道。
妄想媒體記者這個行業成為鐵板一塊,怕不是石樂志吧!
除了國家機關以外不可能有任何人做的到!
於是很多心裡打著小算盤的記者們都老實了起來,要是因為自己導致自家整個媒體都被金鐘權列入了黑名單那才叫冤枉呢!
金鐘權會不會有損失暫且不談,他一個小小的記者是肯定要丟飯碗的,這個毋庸置疑!
於是他們只好眼睜睜的看著金鐘權帶著幾個心情忐忑的妹子離開了,到最後,她們加起來也沒回答幾個記者提問的問題,大部分都被金鐘權給解決了。
不過她們沒有任何失望,而是大大的鬆了一口氣!
因為剛才那麼多記者們要吃人一樣的表情,真的好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