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
……
李莎剛把店門開啟就看到陸名湛從隔壁出來,她還迷糊的腦袋立馬清醒了。
陸名湛關上門之後,就騎著常青的小電車走了。
李莎頓時激動了。
兩人的進展這麼快?
才認識幾天就同居?
她怎麼沒看出來那傢伙這麼有行動力?
李莎等陸名湛走遠之後,回家拿了常青家的大門鑰匙,大搖大擺的開門進去,直接上二樓常青的房間。
常青洗漱完之後,就看到她莎莎姐坐在她床上,被嚇了一跳,說道:“我吃過早餐了。”
“誰問你吃沒吃早餐?我問陸名湛。你們什麼時候確定關係了?”
“我昨晚接了個夜活,路過派出所的時候正好遇到陸警官,他陪我一塊過去的。”常青眼睛亮亮的,“莎莎姐,下午我和陸警官去看二手車,你要一起去嗎?”
“去當電燈泡?”李莎有些失落,她還以為這傢伙找到男朋友了呢。
“你不是也想買車?讓陸警官也幫你挑一輛。”
“我蹭你的車就行。”李莎說得沒半點不好意思。
常青點點頭,“等我開熟了,沒活幹的時候開車帶你四處走走。”
“我等著。”李莎見她眼裡滿是紅血絲,“你睡吧。等下一起吃午飯。”
“嗯嗯。”
常青等李莎走了,開啟電腦記錄今天凌晨所入殮的情況。
她看著最後一筆記錄的“879”,垂下眉眼。
她爺爺是孤兒,在他還小的時候便流浪到這座城市,在臨餓死時被做白事的老師父收養。
老師父死前把房子給了爺爺,卻讓爺爺發誓要入殮一千個人。
兩個當事人已經走了,誓言還在繼續。
爺爺走後,爸爸為爺爺入殮下葬後,走上了這條路。
爸爸走了,她接著踐諾。
對死人的承諾,他們堅持了幾十年,從未有過一絲懈怠。
而她入殮的第一個人,是她爸爸。
常青一想到這裡,用力地閉上眼睛,不願再去想。
合上筆記本,定好鬧鐘後便睡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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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名湛一回到所裡,就被拉去開會,喝了兩杯咖啡才清醒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