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集去廚房重新燒了兩個菜,等她們都吃完後,又收好桌子去廚房洗碗。
一如過去三年一樣。
身後,任夏心疼的看著這個男人忙碌的背影,憑什麼都已經從那個家裡搬出來了,他還是被當作下人使喚,這根本不公平!
聽到聲音,林集轉過頭,笑道:“去看電視吧,我馬上就忙完了。”
任夏搖了搖頭,衝上去一把摟住林集壯實的腰,低聲道:“對不起,都是我沒用,如果我能讓媽和任磊別搬進來,你就不用受這個氣了。”
“沒關係,過段時間我再重新買一套別墅,就又可以過二人世界的生活了。”
“喲,口氣真大。請問這位帥哥,你還有幾個獨身的富豪叔叔呀?”任夏踮起腳尖,從身後把小臉蛋湊到了林集眼前。
林集想了想,輕笑道:“叔叔倒是沒有了,但願意給我送錢的人一定很多。”
“切~你以為你是做那種特殊職業的呀?”任夏直勾勾的盯著眼前這張好看的臉,別說,他去當鴨子的話,說不定還真有戲!
“哪種特殊職業?”
林集百思不得其解,正在他琢磨之時,任夏的香唇已經迎了上來,只是輕輕一點,迅速又離開了,根本不等他作出反應。
“我幫你洗碗。”任夏撩起袖子,將林集擠到旁邊。
“呃……”林集擦了擦手上的水,“你手上拿的都已經洗過了。”
“那你不早說!”
收拾好東西,已是晚上九點。
為了不聽王鳳淑和任磊的冷言冷語,二人乘著夜色在別墅園區裡閒逛。
山頂別墅數百米之外,就是一片人工培植的花田,涼風習習,夾雜著淡淡的花香。
走了一會兒,任夏也累了,拉著林集找到一個長椅坐下。
“林集,我突然有種在談戀愛的感覺。”任夏望了望朦朧的月色,輕聲道。
林集不在的這個星期,早上睜開眼,第一件事就是給他發微信,在繁重的工作過程中,也時不時的走神想到他,甚至在路上遇到一隻小貓舔爪子,都忍不住拍下來分享給林集。
雖然都已經結婚三年了,這段時間,任夏卻覺得自己彷彿回到了春心萌動的學生年代。
“我也是。”林集低頭把弄著自己的指間,在遇到任夏之前,他從來沒想過,自己這雙手除了用來殺人,還能去擁抱。
任夏側頭看了看他,身體向他旁邊挪了挪,一副好奇的樣子,“那你談過幾次戀愛,以前不少小女生追吧?反正小女生只看臉蛋,你肯定很受歡迎。”
一股酸溜溜的氣味,差點蓋過了花香。
林集想了半天,搖頭道:“沒有,從小到大,我都很少和同齡人一起生活。”
真要說有,那就是那個女人了。
在殺手圈子裡,比冥王集更令人畏懼的存在。
如果說冥王集是以絕對的實力讓人折服,而那個女人,就是以其殘酷的手段,令人不得不懼怕。
印象中,女人總是用一張天真無邪的臉對著他笑。
而這種笑容,事實上只有兩個人能看到,一個是林集,另一個,就是被她折磨致死之前的那個可憐蟲。
生死庭以前流傳著一句話,“如果想要死,就去冒犯冥王集,如果想要死得痛苦,那麼就去招惹深緒裡。”
林集合目,長長嘆了一口氣,如果深緒裡沒有負氣出走,也許當年的冥庭之亂,會是另外一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