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人願意妥協不行,得絕大部分人才行。可又不能說這種合作,本身就是錯誤的。
“嗯,原來如此啊。”
……
…
跟榮意跟許長歌分開後,他在回酒店的途中。
便給李琳撥過去一個電話。
“琳姨,我原則上同意參加芒果臺的跨年演唱會了。但對方的意思是,不讓我參加其他衛視的。”
“你不是不打算參加了麼,所以一開始芒果臺和其他電視臺邀請你的時候,我都拒絕了。這一次,芒果臺給了什麼讓你無法拒絕的條件嗎?”
“那位《歌手》製片人徐峰,像我許諾的是八位數一首歌,如果我覺得不夠的話,還可以再談談…當然,對方也像是有意無意地提了一句他們臺長挺在意這件事情的。
包括小夏和章月,也會參加芒果臺的跨年演唱會對吧?”
“哦…”李琳懂了。
真的懂。
“之前給我的條件是兩首歌,大概一千萬左右。但讓你別去其他電視臺的話,就能夠理解一首歌這個價了。”
哪怕芒果臺得不到,也不讓其他衛視佔了便宜。
而不管是對方口中的臺長關注,還是柳小夏兩人。
可以看做是友好的‘威脅’。
混圈子,得處人脈給面子啊!
“小夏章月的事情,是雅蘭原則上同意,然後再詢問我。畢竟對於她們來說,這豐厚的酬勞很重要,名氣也很重要啊。
芒果臺跨年演唱會的曝光率,太高了。
有利無弊的事情,自然要答應。
春晚效果更佳,可酬勞太低了。你我不在意錢,但也得考慮其他人啊。
再說了,很多人就指著知名藝人賺錢分紅呢。”
“行,我知道了。那就答應下來吧,由你跟電視臺協商。價格嘛,不要太高。畢竟我還在芒果臺的節目裡,得給點面子。”
花花轎子眾人抬嘛!
榮意懂,他真的懂。
老懂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