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們之前商定的八百萬一首歌,再加的話就得千萬往上了,這對於一首歌來說非常高了。您知道目前能將一首歌賣幾十萬的,就能夠稱之為頂尖詞曲人了。哪怕是唱作人的知名歌手,價格也不會很貴。”
一般唱作人寫歌的價格有虛高,但不會像榮意這種泡沫式的虛高。
太誇張了。
“不,一千萬也不多,甚至我還打算給兩千萬一首。但這樣做也不好,容易被人當成靶子攻擊。那就定為一千萬,再多給一些分成吧。”
許長歌的女兒還想說什麼,但被制止了:“行了,我覺得這樣很值就行。”
“行吧,我會通知律師放寬條件的。”
…
“琳姨,對方給的這價格比我想象中的要高啊,具體過程呢?”
榮意從李琳口中得知歌曲價格後,心生疑問。
他肯定明白自己的歌曲價格虛高,對許長歌這種歌壇大佬也用那種價格的話,就說不過去了。
更重要的是,他算是欠了對方一個人情。
在金曲獎方面,肯定有幫忙的。
只是不為外人道也。
“我聽嚴律師說,對方原本的價格應該要低不少,但後續突然改變了主要,非常配合。也就是說,只要我方不是很無理的要求,基本上都同意。”
“哎,我倒是希望價格少一點,這樣還好一些。價格高了,之前的人情依舊欠著。”
榮意感嘆了一句。
但不可能去更改協商好的價格啊。就這樣吧。
“嗯,我們回來後,那許菲便跟我提了一句,她爸很喜歡那首歌,稱下次有機會再合作。”
許菲便是許長歌的女兒兼經紀人。
不是隔壁京城百花衚衕,坐擁紅樓雙美的的許非。
“許菲啊…哦。
下次吧,下次一定。”
“下次一定合作嗎?準備再送一首歌?”李琳不懂這個梗,還真搞不清榮意的想法。
“下輩子吧。”
???
李琳更懵了,但很快就置之不理了。也懶得刨根問底了,畢竟又不是她寫歌。
合作也好,拒絕也罷。
“對了,過幾天金曲獎就要頒獎了,我聽張謙說,你的呼聲相對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