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媒體們都報道了尼克斯兩連勝的訊息,還有李衛對NBA現有規則的批判。
球迷們對李衛的話褒貶不一,大多數人認為李衛是對的,禁止聯防這個規則很噁心,明明知道對方馬上就能得分,偏偏不可以去防,只能眼睜睜地人家把球拿到手。聯盟為了造星,也算是不擇手段了。
而hand check也算不得好規則,籃球場上多數衝突都是由此引發的。你推我,我推你,推著推著就打起來了。
當然,也有一群守舊的人堅決反對李衛,特別是一些喜歡在球場打架的,更是對hand check愛到了骨子裡。
沒對抗那能叫籃球嗎?不推兩把怎麼防守?難道要我們眼睜睜看著別人把球打進?
別開玩笑了,籃球不是投籃遊戲,激烈的比賽必須有對抗!
李衛留心了一下群眾輿論。其實,只要多數人支援他就行,任何一條規則的修改都會有老古董死守不放,就更不用說這種大改動了。
中午的時候,大衛·斯特恩又給他打電話,宣告瞭幾個觀點。
首先,非法防守的規則不能取消,NBA也不可能完全允許聯防。
其實這個賽季剛開始的時候,NBA已經頒佈了一條規則,縱容了非法防守。
這條規則為:當兩名弱側進攻球員在弧頂擴大區站位,其中一名防守者可以進入弱側,如果滿足一下條件之一,防守球員可進入罰球區:對球有包夾威脅,因包夾失位,或者持球假動作的正常反應。防守者對持球假動作做出反應之後應回到合法區域或繼續進行對球包夾。當兩名進攻球員在弧頂擴大區之外,防守球員應在罰球區外站位。
這麼大一段文字是什麼意思?
鬼知道什麼意思!
反正球迷們讀不懂,球員們雲裡霧裡,就連一些裁判都不能準確界定!
現在李衛又說了聯防的事情,大衛·斯特恩准備再搞一個提案,在下個賽季加入一條新規則。
這條規則為:強側防守不受聯防規則限制。弱側防守者應站在合理衝撞區之外,除非:對球包夾,補防無人防守的進攻球員,近距離防守進攻球員。
李衛聽到大衛·斯特恩的話就笑了。
前世這條規則是99年頒佈的,它頒佈之後,非法防守的判定變得更加模糊和繁瑣,很多時候該吹哨,裁判都懶得吹了,因為漏判總比錯判好。
可以說,正是這條規則加速了非法防守的滅亡,也導致了01年後,聯盟徹底放開了對聯防的限制。
“強側允許聯防嗎?謝謝了!”李衛道。
斯特恩道:“我只是搞個提案,能不能透過還不一定。”
李衛笑道:“你大總裁親自出面搞提案,誰敢不給面子?”
斯特恩道:“還有,hand check也暫時不能取消。我個人的提議是防守者在進攻者透過罰球線之前,不得以手或前臂進行肢體接觸,透過罰球線後,防守者可以用前臂進行防守。如果理事會能批准,那麼下賽季也將開始實施。”
李衛道:“你呀你,改革總是這麼一小步一小步的。”
斯特恩道:“步子不能邁得大,否則球員們不習慣,觀眾們也不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