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些,愛爾蘭生出了一種強烈的慾望,他想不顧一切的衝出警局,想要出去主持大局。
但這樣的想法,也只能在腦子裡想想罷了。
畢竟這裡是警局,不是他的私人後花園!
長話短說,離開警局之後,洛特斯德立馬便給抱走孩子的人打去電話。
這傢伙是洛特斯德曾經抓到的一個扒手,並沒有犯什麼大罪。
正因如此,洛特斯德當初並沒有將他怎麼樣,在收了對方的好處費後,就把他給放了。
因為這傢伙手腳敏捷,在大街上隨便撞一個人,就能神不知鬼不覺地順走對方的錢包。
所以洛特斯德便暗中關注了一段時間,得知這傢伙還是一個人才,就和他保持了長久的交易關係。
洛特斯德為他打掩護,而這傢伙每次偷到的錢財,都會分出一半給洛特斯德。
每當有人當場將其抓獲,洛特斯德就會第一時間出現,亮出警官的身份。
然後裝模作樣地帶走他,最後拿到錢又將他放了。
一來二去,兩人就成為了“朋友”。
所以,洛特斯德在同意了愛爾蘭的指使後,第一時間便找上了對方,讓其去抱走陶筱甄的孩子。
長話短說,彩鈴響了沒幾聲,通話便接通了,手機揚聲器裡傳出一道嘶啞的聲音。
“洛特斯德先生,您這個時候給我打電話做什麼?”
“你看新聞了嗎?”
“看了。”
“那你現在在哪裡?”
手機揚聲器裡一陣沉默,大概過了有兩三秒鐘,嘶啞的聲音再次傳來。
“洛特斯德先生,您是想要約見我嗎?”
“廢話!”洛特斯德重重的冷哼一聲,“立馬告訴我,你現在在哪裡?!”
“洛特斯德先生,您是要來抓我嗎?”
手機揚聲器裡傳出的話語,讓洛特斯德不由一愣,隨即強行壓下心中的怒火。
“該死的混蛋!你認為我會抓你嗎?我為什麼要抓你?!”
“因為我做了這件大事情。”
洛特斯德深深的吸了口氣,“我見你並不是要抓你,而是想帶你去安全的地方躲藏起來!”
這話一出,手機揚聲器裡再次陷入沉默。
幾秒過後,嘶啞的男聲再次響起,夾雜著一絲笑意。
“這我就放心了,洛特斯德先生,您快來將我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吧,我現在非常的擔心!”
洛特斯德冷哼一聲,“你在哪裡?”
“老地方!”
“好,我馬上就到!”
掐斷通話,收起手機,洛特斯德立馬驅車趕往目的地。
……
與此同時,一間昏暗潮溼的屋子裡。
一個蓬頭垢面的男子,將手機隨意的扔在堆滿各種雜物酒瓶的桌上,轉頭看了一下被扔在沙發一角襁褓中的孩子。
他叫盧克亨利·塞巴斯蒂安,因為偷東西身手敏捷,同行給他取了一個非常響亮的外號:上帝之手。
這次抱走陶筱甄孩子的人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