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猩猩並沒有注意到其他人,或許就算注意到,他也絕對裝作沒注意。
他非常細緻的在吃著飯,可以看到他幾乎是非常小心的把菜一點點,慢慢的放到嘴裡,絕沒有一點點狼吞虎嚥。
尤其是吃雞翅,簡直就像是在吃千年珍藏的野味,一點點、一點點的用手慢慢撕開,輕輕放進嘴裡,吐掉的骨頭上,絕對不會沾有一點肉絲,而且,骨頭都是很整齊的排在桌子上。
“你找他做什麼?”何彪看林瀟觀察得認真,這時候才想起來問林瀟的目的。
“也沒什麼!就是好奇!”林回過頭,從吃飯也看得出來,眼前的人做事有多小心和細緻。
“不可能!”何彪搖頭,“你是不是有什麼目的?”
“有又怎麼樣?”林瀟笑笑,“你打算說出去?”
“我呸!”何彪說道,“我雖然不是什麼好人,但是也不是什麼大壞人,更不是腦子進水,被你整了兩次,我也不會蠢到到現在還要暗算你,那不是自尋死路嗎?!”
“那倒是!那你想知道什麼?”林瀟看他認真的樣子說道。
何彪真是很好奇,但是又不能逼迫林瀟說,所以有些鬱悶的說道:“我無所謂,我要是多知道一點,方便打聽訊息,你要是不能說就不說吧!”
“行,你知道也無所謂,我就和你直說了吧!”林瀟說道,“我的一個朋友在醫院,大機率是被吳奎父子害的,白天又有人用劇毒藥水想去殺她,我懷疑會不會和他有關!”
“還有這事?”何彪瞪大了眼睛,“也就是說,吳奎那孫子突然出事,也和這事有關吧!”
“那我就不知道了,但我卻肯定有人要害我朋友一定和他有關!”林瀟心頭暗笑,其實吳奎肯定也懷疑到自己了,畢竟他在醫院看到自己的時候,自己穿的是那年斐樂的衣服,打他的時候穿的也是斐樂的衣服。
只不過穿斐樂衣服同款的多了去了,自己帶著悟空面具,他也沒有辦法。
“你朋友不會又是個女的吧?”何彪懷疑的問道。
林瀟點點頭。
“我去,你到底有多少女朋友?”何彪說道,“又是那種特漂亮的?”
“是很漂亮,不過確實只是朋友!”林瀟看了看大猩猩,“他不會這麼早來泡腳吧!”
“他泡腳?”何彪笑著小聲說道,“洗腳城就是他的第二故鄉!”
“什麼意思?”林瀟有些不明所以。
“他大半時間都是住在洗腳城的,不然你以為那麼容易就找到他,天天住這裡,泡得了那麼多嗎?”
“不會吧!”林瀟覺得這事真是匪夷所思。
“怎麼不會,說實話,這住在洗腳城比買房子划算多了!”何彪說道,“我還想天天住裡面呢!”
“有什麼好?”林瀟還是不明白。
“你想啊!每天198塊,又可以泡腳,還可以隨時換人,又可以免費吃飯,免費睡覺,買個房子住著,要還貸款,還要自己做飯,自己洗臉,你說那個舒服!”
“這麼一說還真是這個道理!”林瀟從來沒算過。
“這家不行,還可以換另外一家,而且二十四小時為你服務,不高興還可以投訴,人生贏家啊!”
“那你現在還不來?”林瀟問道。
“我這不還得賺錢嗎?賺夠了我就來,何況我媳婦那脾氣,我敢嗎?”何彪說道。
“有什麼不敢,我看白蘭對你言聽計從的!”林瀟對兩人的關係是在是不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