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薛星就給吳曉曼打了電話,約她晚上吃飯。
吳曉曼欣然同意。
果然有戲啊!
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個男人去約朋友或同學的老婆私下吃飯,這本身就是一件很曖昧的事情。
如果對方同意了,那就意味著她接受了這種暖昧訊號。
想了想,薛星又給黃洋打了電話,讓她也一塊兒吃飯。
他主要是考慮到,自己跟吳曉曼真的沒有什麼共同的話題,為了避免冷場,讓黃洋出來當潤滑劑。
只要她在關鍵的時候找個藉口離開就是了。
幾分鐘過後,黃洋打來電話,她說吳曉曼把飯局的事給她說了,讓她也參加。
顯然,吳曉曼和薛星的想法是一致的。
接下來,他就去給吳曉曼買禮物。
這禮物的意義可不一般,這不是生日禮物,也不是結婚禮物,也不是什麼紀念性禮物,而是一個男人向一個女人第一次示愛的禮物,但是又不是戀人那種示愛。
所以,這個禮物不能輕,必須拿得出手;但是又不能太重,重了,薛星自己也負擔不起。
左思右想之後,他去了一家玉器店,然後在店員的介紹下,買了一個一萬多點的玉手鐲。
薛星也算是出血本了,要知道他現在全身上下的家當只有六萬左右了。
至於他和高雪燃假結婚的那十萬塊,還一分錢沒有見到呢!
按照高雪燃的說法,等這次工程招標的事情結束了,再和薛星去她老家結婚。
下午六點多鐘,薛星在趕去酒店的途中又買了一束玫瑰花。
薛星這輩子除了給王絮兒買過花外,還沒有給其它女人買過花,而且是帶著這麼無恥的目的。
薛星感覺自己已經變了,不再是以前那個老實、單純的自己了。
他自從跟黃洋滾過床單之後,就不再是一個純粹的人了。
哪怕薛星和黃洋都已經離婚了,在法律層面、道德層面都無可指責,但在他自己看來,自己已經掉進了泥坑裡,已經汙穢不堪。
懷著惴惴不安的心情,薛星提前十分鐘坐在了包廂裡。
今天晚上,他又要在泥坑裡滾一回!
不過說實話,吳曉曼的姿色和身材都不算差,比較而言,她是那種珠圓玉潤型,不是那種骨感的女人。
二十分鐘後,吳曉曼和黃洋一起走了進來。
打過招呼之後,薛星就把那束玫瑰遞向吳曉曼,嘴裡肉麻的說道:“曉曼,來的路上,看到這花很漂亮,就忍不住買了一束,送給你!祝你像這花兒一樣美麗!”
他自己都覺得牙酸!
“咯咯!”吳曉曼笑了起來,“薛星,以前我以為你是個書呆子,沒想到還這麼有情趣。那我就謝謝你了。”
她把花給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