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部尚書說完之後,一直不動聲色的沈石向前一步,高聲道:“啟稟我主,微臣認為陳大人之策不妥。
按照國律,搶劫殺人者斬立決,如果按照陳大人說的這個順序,那麼我們就應該先殺了這個人,再對他進行嘉獎。
如此一來,獎與不獎又有什麼分別?”
禮部尚書一看沈石拆自己的臺,也示弱,道:“沈大人此言差矣,這犯人搶劫就是為了贍養年邁的父母,我們完全可以把獎賞給他父母。
這樣既給了他獎賞,又全了順序忠了國法,更了了犯人的心願,這豈不是一石四鳥的上上策?”
沈石沒看禮部尚書一眼,而是對著老國主說道:“臣啟我主,陳大人所言乃是萬萬的不可啊,如果把獎勵直接給了犯人父母,那不就變成獎勵他父母的了嗎。
如此一件獎勵他們什麼?難道是獎勵他們生了個會殺人的好兒子嗎?
陳大人口口聲聲的說順序,卻完全沒想到把獎勵給犯人的父母卻是最沒順序的。”
老國主自然知道沈石的用意,他肯定早就想好辦法了,如今只是藉著陳大人的口完善出來。
相信如果沒人道出這個順序之說,沈石就會自己說出來。
如今陳經言說了出來,而沈石又處處挑他的毛病,無非就是讓自己看的更明白些,再把最好的辦法說出來,好讓自己這個國主在文武群臣面前顯擺顯擺。
沈石這個馬屁老國主很受用,於是親自拍板,先獎勵,重重的獎勵,給犯人半年的時間享受人生,半年之後,凌遲處死。
這種判決,其實就是按照先後順序判的,只是這是國主的判決,哪個不想活了敢說國主抄襲陳經言的?
而且國主的判決的確比陳經言的更好。
以大利益比較大恐怖。
給犯人獎勵,是讓百姓知道,孝順之人是會得到嘉獎的,給犯人處以極刑,同樣也是告訴百姓,搶劫殺人是要砍頭的。
只是這種判法雖然大部分人都是信服的,但是卻有兩個人不服,一個是犯人的父親,一個是犯人的母親,他們寧可不要這一輩子也花不完的錢財,也不想兒子只能活半年。
那麼這種對於別人來說非常合理的判決,對於二老來說卻無疑是晴天霹靂。
一件事對於自己是好是壞,其實就取決於過程加結果是否對自己有利。
而事情的好壞不只對局中人,對局外人來說也一樣。
就像總有些局外人,會對某件事情品頭論足,說這件事怎麼怎麼樣,這件事怎麼怎麼不對。
沒錯,他們說的時候,的確是按照規矩來說道的,可是這種站出來在大義下指責別人的做法,真的對其本人事不關己嗎?
其實是相關的,因為這種人認為這事不對或者對,如果他說出來,哪怕只想想,一旦他覺得自己佔了道理,同大部分佔據大勢、正義的人想法一樣,那麼他也就會更加自信,內心得到滿足。
即便這種做法沒有任何實質的好處,卻一樣會上癮。
這並不是說他們就得理不饒人,就不對,正相反,從規矩從律法來看,他們是完完全全正確的。
因為他們從小的所見所聞就是這樣教他們的,說直白一點就是:世道如此。
就拿這樁公案來講,犯人搶劫不對,殺人更不對,其他人對於這個“錯”的體會也不一樣。
百姓覺得不對,因為他們怕自己就是被搶被殺的那個。
國主覺得不對,是因為自己治下竟然會有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