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北方的一個農村裡頭,很窮很窮,我的家裡只是那許許多多貧窮家庭裡面中最普通的一家。
父母也是那種普普通通的父母,對我說不好很好,但也說不上很壞。
他們不像是村裡有些惡毒的父母,不會無緣無故地打罵我,也會想辦法填飽我的肚子,偶爾也會摸摸我的頭、我的臉,溫柔地笑著,叫我“清丫頭”。
當然了,因為家裡有弟弟,所以什麼好吃的好喝的肯定落不到我的頭上,過年的肉、母雞下的蛋,都是先僅著弟弟。
這也沒什麼,村裡面但凡有男娃的人家都是這樣的。
當所有人都是一樣的,那不正常就會變為一種正常。
至少我和姐姐沒有什麼怨言,和村裡所有尋常家庭的女娃一樣,漿洗勞作、照顧弟弟。”
程意清坐在寧哲的車上,輕緩地講述著她的那些過去。
車內開著暖氣,她的聲音甕甕的、低低的,配合著外頭“淅淅瀝瀝”的小雨。
“如果非要說和別人有什麼不一樣的話,那就是我從小就意識到了,我比別的小孩子要長得好看一些。”她接著道。
“這種覺悟是來自於村裡的光棍。
我穿的衣服是我姐姐剩下的,我姐姐的衣服是我媽媽剩下的。
那些衣服落在我身上自然就舊得不像話了。
也不合身,有的遮不住腳脖子,有些漏領口,有的會把屁股和胸部繃得緊緊的。
然後我就發現,每當我放學之後,在自家院子洗衣服或者是切豬草的時候,那些男人就會有意無意地從我家門前路過,還有目光將我上上下下打量個遍。
這讓我覺得很不舒服。
這件事,很快也被我媽媽發現了。
她並沒有站在我這頭,或者幫我討要個說法。
你知道嗎?有時候‘公道’兩個字,都是奢侈品,因為窮人家沒有那個底氣去討要什麼‘公道’。
他們遇到事情之後的第一反應就是‘別惹麻煩’
所以我媽媽只是告訴我以後別再穿那些衣服了,然後,她又說了一句話,讓我一輩子都忘不了。
她說‘那些人都在看你,你不知道?姑娘家家的,你丟不丟人?’
我當時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明明那些衣服都是她給我穿的啊,明明是些普通的衣服,就因為穿在了我身上,它們就丟人了?
明明是那些男人來盯著我看啊,為什麼最後丟人的是我?
誠然,我給你說過,我的父母還算講道理,他們並不會像有些惡毒的重男輕女的家庭,對著女兒非打即罵。
所以我一直認為,我媽媽說我丟人了,那我一定就是丟人了。”
“程小姐,這些,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寧哲忍不住問道。
雖然打斷別人很沒有禮貌,但是他卻是對她們村的那些光棍做了那些事情並不感興趣。
他只想快點聽她說完,快點去給安安送小蛋糕。
“別急,我馬上就會說到的。”程意清答道。
“後面還有一個光棍來我們家提過親呢,說是讓我嫁給他,他願意出五百塊錢。
還好,我父母也不是那種隨隨便便賣女兒的人,考慮到我才十三歲,所以他們把那個光棍打了出去。”
程意清像是沒有感受到寧哲的不耐煩似的,依舊自顧自地說道。
“其實那個時候的我挺單純的,說出來你可能不信,但是確實是真的。
我那個時候從來沒出過村子,因為窮,所以做什麼都是唯唯諾諾的,每天又有幹不完的活兒,所以壓根兒就沒有時間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