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禱的鐘聲響徹黃昏的街道,站在街邊酒館外的苦力工人結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咂著一杯香醇的麥芽酒,稻草的香味從馬場的方向傳來,金黃色的一切為城邦的勞累鋪上一層鬆軟的稻草,這一天即將進入安逸的狀態。
在西西里斯國荷輪蘇大街上的軍事處外,一個身穿鎧甲計程車兵正在徵兵現場百無聊賴的坐著,他叼著一根香菸,在夕陽下燃著,心裡想著一會收工後,如何在酒館裡狠狠地撈一筆。
在他看了一眼手錶上的時間之後,準備收工的時候,一個急促的聲音傳來:
“等一下!”在街道的一邊,一個少年飛奔過來,他有著金黃色的頭髮,俊俏的小臉,藍色的眼睛活潑可愛,他的身上是亞麻色的粗布衣服——這是那個好心的麵包房大嬸送他的,他氣喘吁吁的跑到士兵面前,上氣不接下氣的說:“我……我要參加遠征軍!”
士兵愣了一下,隨後嘴角彎起一個輕蔑的弧度,放聲大笑起來:“省省吧,蘭姆,誰都知道你這小子最喜歡說胡話了,昨天你不是還說要把克魯草原上所有的公牛全都牽回來麼?如果這件事還沒做到的話,就別急著吹下一個牛皮,小傢伙。”
“巴里克!我是認真的!我要參加遠征軍!我要和你們一起去赤鷹聯邦!”蘭姆氣勢洶洶的說,並且露出了他那還沒有發育的肱二頭肌,擺出一副十分強橫的架子:“別小看我!巴里克!我可是很強的!”
“是嗎?是嗎?小搗蛋鬼,你來揮舞一下這柄劍吧,小心點,小傢伙,它可挺沉的。”說著巴里克將自己腰間別著的大劍遞給了蘭姆,任憑蘭姆使盡了吃奶的力氣,也僅僅是將它從巴里克手中接了過來,說什麼也沒辦法揮舞。
“小傢伙,你看看,你這麼弱小,連劍都揮不起來,別說遠征了,把你扔在荒郊野外你都走不回來的,省省吧,搗蛋鬼,你可以去看看馬哈娜家的雞有沒有下蛋,如果有的話,給我偷兩個來,作為獎賞,我可以給你嘗一嘗麥芽酒。”
巴里克說著,一旁的蘭姆把劍狠狠的摔在地上,他用惡狠狠的眼神看著巴里克,藍色的眼眸裡滿滿的都是憤怒。
“巴里克你是個混蛋!你居然敢嘲笑我!”他看著把大劍輕鬆的從地上撿起的巴里克將那笨重的東西從天上轉了個圈收回劍鞘的時候,肺都快被氣炸了,並且,巴里克那嘲笑的背影讓他當真是不太好受。
不好受是他自己的事情,巴里克可沒有閒心去和一個毛都每長全的小鬼計較,他喜歡的是每天晚上在酒館進行的貝塔牌遊戲,在這過程中再暢飲一番麥芽酒,如果那小子再給他來兩個雞蛋來助興,可就真是美妙絕倫了。
但,蘭姆,這個在全城都出了名的搗蛋鬼可沒有那麼好的脾氣,這個金髮碧眼的孤兒常年住在酒吧旁邊的老舊屋裡——這是酒館的老倉庫,已經沒有貨物放在這兒了,於是便成了他的小地方。
在這裡,他耳濡目染著社會的氣息,酒館裡的酒客們教會了他大男子主義和逆反性格,不僅如此,他還和醉漢學得了一手好得不得了的吹牛功力。總之,這個小子完全就是一個街頭小混混。
他想參加遠征軍完全是因為一時興起,至少巴里克是這麼認為的,畢竟在人們眼裡的蘭姆就是一個貪玩的小鬼頭,並且偷盜成癖,經常會有農戶的秕穀或者是牧場的牛奶莫名其妙的失蹤,有時酒吧裡的零錢也會莫名其妙的就找不到了,這樣的事情人們都已經基本上習以為常,都明白這些事的始作俑者便是這個壞小子。
離開了巴里克的蘭姆獨自走到巷子的深處,那是專屬於他的秘密基地——說白了就是一個用建造房屋的邊角料搭成的小房子,在這裡,他藏著很多東西,比如自己攢下來的玻璃彈珠,要知道在小孩子裡邊這種東西很受歡迎;還有一切瑣碎的物件,幾塊鐵,一些零錢等。
蘭姆在這小房子的角落裡放了一個偷來的小櫥櫃,他把自己的寶物就都收容在這裡,這樣子也顯得很整潔,至於為什麼不把這東西辦到自己的老倉庫去嘛。當然,你沒見過把偷來的東西放在自己家房子裡的小偷吧,尤其是這種一找就能找到的物件。
他拉開自己的粗布衣服,將藏在衣服下面的項鍊拿了出來,這不是他偷的,曾經收養他的瓊斯神父說,他被送到這裡來的時候就帶著這個項鍊,也許能夠證明他的身份,那個項鍊是一個盤虯的龍,質地很硬,應該是某種稀有合金,蘭姆可不管這是什麼做的。
“他們……真的在赤鷹聯邦麼……”他自言自語的說著,眼睛愣愣的看著那個項鍊,有些失神,他聽瓊斯神父說,這是一個諾亞家族的徽章,似乎還是一個很了不起的家族,但這樣一個了不起的家族,為什麼留下了他孤單一人呢?
他不知道。在酒館裡,他聽說了關於這個項鍊的故事——那是一個醉漢說的,儘管他知道醉漢的話不可信,但他卻深深的信服了。
那醉漢說,這是一個家族的族徽,而這個家族,曾經參加過一場輝煌的遠征,向著赤鷹聯邦進發,這就是那個醉漢能夠給他提供的資訊,儘管很短,卻真實的讓他覺得震撼。
哪怕一點點,他想知道自己來於何處,自己姓甚名誰,自己的父母,他真的想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哪怕只有一點點線索。
“一定要去……”他暗下決心,走出了小屋子。
夜晚到來的很快,酒館裡,時間飛速的流逝在一杯一杯的麥芽酒裡,巴里克今天玩貝塔牌的運氣簡直令人難以置信,他足足收穫了四枚銀幣,這讓他可以痛痛快快的喝上一整夜,正在他興奮地忘乎所以時,蘭姆走進了酒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