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丹抬起頭,看到沙發上坐著的男人,頓時愣住:“霍……霍總……”
包房裡開著恆溫空調,氣溫是令人舒適的23°,霍錚坐在沙發上,身上只穿著件純黑色真絲襯衫,越發襯托得膚質雪白。他的指間還夾著一支雪茄,看向沈丹的時候,嘴角含著一縷笑意:“這次去香港,是跟馮映傑一起去的?”
沈丹深吸口氣:“霍總,這是我個人的私事兒……”
“那天你被人劫持,也是你的私事兒!”
霍錚微微笑著,絲毫不掩飾的向她表功:“可是,我還是仗義出手了,甚至還送你回了家。那時候,沈小姐怎麼不覺得那是你的個人私事兒了?”
沈丹:“……”
這什麼邏輯?
那天她都被逼到死角了,有了這麼一棵救命稻草,她當然要緊緊抓住!
況且,無論是從那群人手裡救下她,還是開車送她回家,都是霍錚自願的,她又沒強求他!
幫完了人,還要道德綁架,以此來打聽他人的隱私,這彷彿就有點emm……
霍錚見她久久不語,才道:“馮映傑不是還在香港麼,你怎麼自己先回來了?他竟然還同意你在我這裡上班?”
沈丹深吸口氣:“霍總,這個問題,超出工作範疇了,我——我拒絕回答!”
霍錚輕笑,像是自言自語道:“以前總說女人心,海底針——可是有的時候,男人的心,也一樣難以捉摸!”
沈丹聽不太懂他的話,只得到:“霍總,如果您沒有別的吩咐,我就出去工作了!”
說著,轉身朝門口走去。
只不過,還沒觸碰到門把,就被霍錚給叫住了:“沈丹,三年的牢獄之災,有沒有讓你漲漲記性?”
沈丹頓時愣住,像是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渾身的肌肉都跟著繃緊。
這段歷史,竟然在時隔一年後,重新被人提起來了。
也對,她跟馮映傑的事情,原本就不是什麼秘密。
夜笙歌在桐城也不是開了一年兩年了,尤其是這裡三教九流的人聚集,霍錚只要稍微留留神,總能探聽到一些蛛絲馬跡!
他知道這件事,一點也不奇怪,但是……
沈丹有些遲疑的回過頭去:“霍總,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這個霍錚,跟她僅僅是簡單的老闆和職工的關係。
而夜笙歌和馮氏集團,更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地方,她和馮映傑如何,跟他應該沒有半點關係的!
霍錚看著站在水晶燈下,神色已然傻掉的女人,微微笑了笑:“蘇行止的死,你還記得嗎?”
沈丹被他說得越發不安起來:“我記得——可是,這跟你,又有什麼關係?你……”
她只是一個小小的員工,在夜笙歌的最底層生存,對於霍錚而言,也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可是她的資料,霍錚卻又瞭若指掌——
這個曾經救了她一命的男人,神秘得有些可怕!
“有沒有關係,你很快就會知道!”
霍錚深深吸了口雪茄,說:“好了,沈丹,你可以出去工作了!”
沈丹的視線在他的臉上逗留了許久,才遲疑著轉身,朝門外走去。
直覺告訴她:霍錚跟馮映傑之間,必然是存在著某種關聯的,所以他作為一個娛樂會所老闆,才會對自己跟馮映傑的事情如此關注。
可是,他們到底是什麼關係?
沈丹不由得有些頭疼,伸手揉了揉太陽穴,隨後又忍不住自嘲的笑笑:
管他們呢,她只要確保自己跟馮映傑沒有關係,不再捲進馮映傑跟他身邊人的關係裡,就不必在意霍錚的看法和舉動!
這麼一想,沈丹就覺得釋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