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黃家強吃了虧。
別忘了,他也是Beyond的成員,按理說,這比錢也應該有他多的一份。
可他還是咬著牙,將錢和哥哥、姐姐分了。
就算這樣,那些兄姐還嚷嚷著他們吃虧了。
原因是之前黃家強的那一百萬並沒有給他們。
結果到最後,黃家強的手裡,也就剩下了一百多萬。
一百多萬在世紀之初的時候,自然是堪稱一筆鉅款,可現如今……
在香江買一套中等規模的別墅都做不到!
他又是藝人,哪怕拼命撈金、走X,各種賺錢,可收入卻只能說是一般。
在天朝,是沒有搖滾的土壤的。
換句話說,在天朝,樂隊是最不吃香的歌手。
同樣名氣的樂隊和流行歌手,哪怕咖位一樣,可薪酬也是沒有對方多的。
舉個例子,同樣一場演唱會,一個隨隨便便的二線歌手的演唱會的錢,就可以完爆黃家強的演唱會收入!
甚至有的時候,黃家強的演唱會還不賺錢!
他又沒有黃冠中曾經當演員的經歷,演技也絲毫沒有,除了唱歌,竟然沒有任何拿手的技藝。
一來二去的,黃家強的家庭條件自然也就差了。
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說,黃冠中並不是撒謊,只是……
卻並沒有將兩人當年的恩怨說出來。
到了最後,黃家強表示,只要片酬合適,自己可以出演。
畢竟在解散之後,他們三個人也曾經合作過。
雖然那只是給外人看的,但能掙錢,黃家強並不會抗拒。
相對於葉世榮,黃家強的片酬就貴了一些。
一百五十萬。
畢竟黃家強現如今的名氣……
就真的和十八線的藝人沒有什麼區別了。
這一百五十萬,也是看在他是黃家駒弟弟的面子上而已。
不過搞定了另外兩人之後,問題又回到了原來的起點——
黃冠中的身上。
首先我們應該知道,黃冠中憑藉著Beyond的樂隊版權,本身是不差錢的。
而朱因作為上個世紀末的香江知名女藝人,片酬什麼的,也是絲毫不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