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好玩!
覺得好玩。
覺得好玩……
吳胖子捏緊的拳頭,緩緩鬆了開來。
整個人像是失去所有力氣一般,無力的坐回椅子,兩隻手撐在膝蓋上。
何川沒有說話。
他只是將泡好的茶水倒在杯子裡,然後將杯子往吳胖子面前推了一下。
良久,吳胖子抬起頭來。
“你是不是早就已經知道了。”他問。
“嗯。”何川沒有否認。
他不知道兇手的身份,但卻能夠猜出來。
蔣鵬飛的怕,不止是怕警方先他一步,把兇手找出來,從而導致他無法報仇。
他怕的,其實是警方拿兇手根本毫無辦法。
只不過,這些猜測,沒有必要告訴吳胖子。
道理很簡單——他們是警察。
好一會兒,吳胖子才緩過勁來。
儘管他看上去依舊萎靡不振,臉上滿是頹唐的神色。
按照慣例,十二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免於刑事處罰。
只有其監護人,會為他承擔他所犯下罪孽的民事賠償責任。
說白了就是賠錢。
甚至就連賠錢這個情況,也是不一定的事兒。
之前他們處理過一個案子,一個小孩兒從樓上將滅火器扔下,砸死一個路人。
事後小孩家長一直以家庭困難為由,拒不履行責任,事情拖到了現在也沒有解決。
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
小孩在公交上故意推擠孕婦,只是想看她會不會流產。
地鐵站裡,小孩將女生推向疾馳而來的地鐵,就因為他向女孩要雞腿吃,女生沒給。
還有一起火鍋店的故事,男孩在火鍋店裡呆的無聊,於是去前面偷兩個女孩的手機。
女孩發現了,將手機扣住,男孩覺得很委屈,於是向火鍋裡吐口水。
女孩這件事告訴熊孩子父母,父母不但沒有怪罪孩子,反而責怪女孩不懂事,跟小孩子一般計較。
於是,在店家主動給女孩換了鍋底後,以為打了勝仗,趾高氣揚的男孩,端起新上的滾燙鍋底,朝著女孩臉上潑去……
類似的事還有很多很多。
何川對後續的進展並沒有抱什麼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