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吳禹,今年53歲,清華研究生導師,愛人是丁煜。
從我有印象起,我和丁煜,還有丁煜的姐姐丁瑾就生活在一個四合院裡。
我們的父母是世交,曾互相許諾要結娃娃親,所以當看到我是男孩時,雙方家長開心的不得了。
四歲的丁瑾當時正在老槐樹下燒螞蟻,聽到屋裡響亮的哭啼聲,扔下火柴跑向屋裡。
鄰居張嬸在門口笑著開玩笑說丁瑾有老公了,丁瑾衝她揮起拳頭,奶兇奶凶地說我不要老公,我現在就去把他扔出去。
在丁瑾的概念裡,有了老公自己就得學會做飯,因為每天都是媽媽做飯,爸爸坐在沙發上看報紙,時不時聽到媽媽喊老公。
她才不要做飯,她要自由!
丁瑾發現屋裡的人圍著一個床看來看去,她慢慢走過去看到小床上的嬰兒,臉還有些發紫,稀疏的頭髮,緊閉的雙眼。
他好小呀,還很醜,丁瑾心裡想。
她伸出手想摸他的臉,看見自己的手上還有剛才玩螞蟻的泥巴,認真在衣服上擦了擦,輕輕碰下他的臉,好軟啊。
周圍的大人看她小心翼翼愛護的樣子,更加開心。
“瑾兒,喜不喜歡弟弟?”
丁瑾看著床上的嬰兒,輕點下頭。
“那以後跟他結婚好不好?”丁爸開玩笑地說。
“不好!”丁瑾大聲喊,“我不要他!”
雙方家長面面相覷。
“小孩子的話不要當真,感情可以慢慢培養嘛。”
之後的三年裡我沒有多少記憶,零星片段是丁瑾總欺負我,向我衣服上沾泥巴,在我耳邊說“你要是敢娶我,我就把你扔井裡。”
三年後丁煜出生。
丁煜出生時我還小,只記得媽媽說,從今天起我有弟弟了,要保護好他。
我看著丁煜小小的一隻,白白嫩嫩,覺得自己終於不用每天和丁瑾在一起了,開心地說好,我一定會保護他的。
可惜童言無忌,最後我並沒有保護好丁煜。
我每天都趴在炕上看丁煜,想他什麼時候可以長大,那樣我倆可以一起捉蜻蜓了。
“丁媽,你可以讓煜弟弟長快一點嗎?”
女人慈愛地看著我,“你這麼急著他長大幹嘛。”
“我想,我想讓他跟我一起捉蜻蜓。昨天丁瑾向我炫耀她捉的蜻蜓多。”我一著急說話開始含糊不清。
女人摸著我的頭,笑眯眯著說,“小禹,雖然丁瑾是姐姐,可你是小男子漢,記得以後要護著她和丁煜。”
我雖然不知道丁媽什麼意思,但仍信誓旦旦地說我一定會護著他們。
丁煜從小體質不好,長得比同歲小孩小,面板又白,時常被人說丁家的男孩像女孩,女孩像男孩。
那時我已經7歲能分清楚是非好歹,聽到這樣的話會隨手拿起旁邊的東西扔過去。
丁瑾放學回家,有時看到我灰頭土臉就知道我又沒打過別人,氣不打一出來,左手拉著我,右手拉著丁瑾,怒氣衝衝去霸天虎家算賬。
霸天虎就是經常帶頭嘲笑丁煜的人,他比我大一歲,又高又胖,我打不過他。
丁瑾仗著身高優勢胖揍霸天虎,嘴裡狠狠地說你再敢說丁煜我就讓你變成不帶把的,讓你成為太監!
揍到霸天虎嚎嚎大哭找媽媽時,丁瑾帥氣的甩頭髮看著我說,“看見沒,這才是打人,學著點。”
我懵懂的點點頭。在多次看丁瑾揍人後學到了其中的精髓,快、準、狠,一招斃命。
在丁瑾打遍衚衕無敵手後,我和丁煜出去玩時再也沒被任何人說過。
從那時起,我明白拳頭的重要性。
我讓爸爸給我做一個簡易沙袋,天天在院子裡拳打腳踢,丁煜有時會坐在石凳上邊看我打沙袋邊逗蛐蛐。
“哥哥,我想去撒菜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