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素只是點頭,沒有回話,他話一向很少,在亞瑟印象裡聽他說的話不超過10句。
他每天說話的量似乎有限額似的,惜字如金,能用眼神、手勢解決的,絕不動用嘴巴。
“等事情辦完,能不能帶我去一趟布魯克林?我要接我女朋友回家。”亞瑟想到晚上要接吉娜回家。
這個點吉娜已經放學了,但美國的高中放學後有很多課外活動,吉娜參加了學校的舞蹈社,還是籃球啦啦隊的一員,估計要到六點回家。
亞瑟算算時間,如果自己去的話可能來不及,最好有人送他。可是看羅素那副冷冰冰的樣子,怕是沒什麼指望。他沒點頭也沒搖頭,只是專心開車。
車輛在橋上飛馳,三點多紐約的交通還算順暢,但天色慢慢的陰沉下來,空氣有些悶,看樣子可能要下雨。羅素開啟了車載音響,一陣刺耳的管風琴聲入耳,這陰鬱的前奏一點都不像90年代的美國流行音樂。
“這是什麼羅素?古典音樂嗎?巴赫?”亞瑟對古典音樂的瞭解就只有巴赫、貝多芬、莫扎特等等,加上一點交響曲,其他一竅不通。
而羅素似乎對亞瑟知道巴赫有點驚訝,這個只知道女人和賭博的傢伙還知道巴赫?
他終於開口,從牙縫裡擠出一個詞,“Lacrimosa。”
“什麼?聽不懂。”
“是德語,以淚洗面的意思。”
說著,羅素指了指副駕駛座的儲物箱,亞瑟將它開啟,發現裡面放著一把左輪手槍。
“哦……這…這是我要用的槍嗎?”看到槍,亞瑟心裡還是有些緊張的,這自由美利堅,槍擊每一天,他可是不習慣啊。
羅素道:“磁帶。”
亞瑟這才看到,在槍的下面壓了一個磁帶盒,把它抽出來,封面上印著一個小丑的圖案。這個小丑雙手張開,託舉著“Lacrimosa”這個詞,小丑的臉上彷彿有淚痕,似乎在哭泣。
這是一個德國的樂隊,走的是哥特搖滾風格,在美國算是很小眾,亞瑟以為羅素會聽MJ、或者惠特尼休斯頓什麼的。沒想到聽哥特搖滾,看樣子真是個怪咖。
亞瑟想想覺得挺可惜,自己五音不全,只會聽不會唱,不然哼哼幾首歌賣賣版權估計也能活的挺滋潤的。
“我沒記錯的話,你是德國人吧,羅素?”亞瑟把磁帶放回儲物箱,問道。
“是的。”羅素又蹦出一個詞,過了一會兒補充道:“但我在立陶宛長大。”
“嗯?立陶宛?”亞瑟瞧了羅素一眼。
羅素沒有再說話,他覺得自己說的有點多了。
但亞瑟沒有閉嘴,追問道:“你是不是在你表哥家長大的?他還陪你一起去滑雪?”
亞瑟的問題很奇怪。
羅素把車停了下來,轉頭深深看了亞瑟一眼,兩人在車裡就這麼對視著。
羅素把車熄火,道:“我們到了,下車吧。”
&nosa”樂隊的歌曲,德語,亞瑟聽不懂,但羅素能聽懂。
“…我詛咒回憶並將你送走,你躺在我的墳墓中為我溫暖棺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