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與虎謀皮 (第2/2頁)

從上個世紀到現在,有無數的廠商進進出出,產生了大量的技術專利。

這些通訊專利,基本上掌握在高通、諾基亞、愛立信等幾個通訊巨頭手中。

諾基亞,在將手機業務出售給微軟後,仍然時刻影響著整個行動通訊行業。

他手中仍持有約3萬個手機專利,而且一直參與新的行動通訊標準的制定和開發。

諾基亞的專利數量是蘋果的7倍,涵蓋2G、3G、4G,未來還可能包括5G。

包括蘋果、三星、HTC、微軟、黑莓、LG、索尼、華為等近40多家科技公司都需要每年向諾基亞繳納專利授權費。

三星每年會向諾基亞支付3億歐元的專利費,蘋果每年會向諾基亞支付將近4億歐元的專利費。

安卓系統的所有者谷歌,為了應付接連不斷的專利戰,於2011年花費125億美元,收購了垂死的摩托羅拉移動,獲得了超過17000項專利。

在收購完成後,谷歌多次砍掉摩托羅拉非核心業務,兩年後,把本來就看不上的品牌和手機業務,轉手賣給了聯想,自己留下了有用的專利。

諾基亞和愛立信這些通訊巨頭,都時時刻刻影響著幾乎所有的手機廠商。

而行動通訊行業真正的巨頭,高通,它影響的,是整個手機行業。

包括其他的通訊巨頭,都會受到高通的制約。

高通公司佔據著全球CDMA晶片市場90%的份額,擁有3000多件CDMA及相關技術的專利,其中CDMA核心專利就達600件。

在CDMA技術上,高通具有絕對壟斷地位。

單純的壟斷一項技術並不可怕,關鍵是,壟斷這項技術之後,還能推動這項技術成為全球通用標準。

1999年,在亞美利加政府的支援下,高通獨家主導的CDMA標準,打敗了愛立信等多家廠商主導的GSM,被國際通訊聯盟接受,作為為第三代無線通訊技術的基礎。

從這時起,行動通訊的標準與核心專利,全部落入高通手中,無線通訊領域,沒有人可以繞開高通的專利。

在3G時代,為了防止高通繼續一家獨大,愛立信、諾基亞等老牌歐洲廠商,聯合亞洲的華為等新晉廠商,聯合開發推廣CDMA制式網路。

眾人拾柴火焰高,最終,CDMA無論是技術成熟度,還是市場份額,都戰勝了高通的CDMA2000。

但是前面說了,按照國際通訊聯盟的標準,3G技術的標準,都是以CDMA為基礎制定的。

所以為了符合國際標準,CDMA,也必須以高通的CDMA為基礎。

這樣一來,就不可避免要用到大量屬於高通的底層專利。

結果是,為了抵制高通而開發的通訊標準,雖然在技術和市場上都戰勝了高通,卻仍然要向高通繳納專利費。

在3G時代的CDMA中,高通公司掌握其中的25%的專利,雖然比例不如CDMA2000高,但是都是基礎核心專利。

4G甚至後面的5G,高通的專利比例將進一步降低,但是隻要還在CDMA這條路上,高通的關卡就將會繼續存在。

在面對廠商的時候,高通還採取了非常高明的定價策略——將通訊基帶的定價,和包括基帶在內的,整個手機處理器SOC的價格差不多。

這樣一來,單獨買基帶的話,還要自己整合一個CPU和GPU,費時費力費錢,而且大多數手機廠商還沒晶片級整合的技術和能力。

高通方案一次性全部搞定,這樣大幅降低了製造手機的門檻。

高通這種銷售方式被戲稱為“買基帶,送處理器SOC”。

正是這個銷售策略,將曾經的移動端晶片NO.1德州儀器,趕出了手機晶片市場。

而且,高通有一個無比蠻橫霸道的地方,那就是反向專利授權。

任何購買和使用高通晶片的公司,必須將本公司持有的通訊專利,免費授權給高通。

並且不能憑藉此專利,向其他使用高通晶片的手機廠商,徵收專利授權費。

也就是說,如果在用高通技術的同時,還自己研發新的通訊技術,那麼就必須要將自己的專利,免費授權給高通,其他使用高通晶片的廠商也可以免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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