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陸秋以前來過一次,大概方位還記得,問了路人,很快就找到了她需要買東西的地方。
縣城到底是縣城,就算不是個大縣,人流量還是很多,天這麼冷,道路上依舊人流如織。
先去成衣店,陸秋不會做衣服又著急穿,只能先買成衣。一套衣服就一兩銀子,還只是普通的細棉。
摸了摸兜裡的八兩銀子,陸秋牙疼了。
剛好店裡的老闆娘有個兒子和陸只差不多身量,陸秋對著他比了比,還行,買單。
又去買了一匹棉布花了半兩,一匹能裁一套成人衣,兩套小人衣,打算找方嬸子幫忙做衣服。
鐮刀,鋤頭又是二兩。
兩個揹簍,一大一小,幾個籃子幾隻雞仔,幾樣素菜,二十斤大米,又是一兩!
陸秋喜歡吃麵條,又買了二十斤麵條,半兩銀子,咬牙,
居然比大米還貴!
上好的大米也才二十文一斤
還好家裡還有肉!
留了一兩銀子以備不時之需。
剩下二兩銀子全買種子了,亂七八糟的種子都有,
認識的不認識的一把抓。
裡面還有人參種子,是大蘿蔔確認過她才買的。
她最喜歡的就是一小把孜然種子,磨成粉,用來烤肉,香!
結賬的時候掌櫃一再確認:“你確定要買?本店可是概不退換的!”他就怕小丫頭片子是偷了家裡的老底拿出來禍禍。畢竟看她身上的衣服都是大補丁打小補丁,怎麼看怎麼不像有錢人,這麼大手筆的買種子,又不能當飯吃!
陸秋被問煩了,直接扔下銀子就跑了。
好好當個奸商不好嗎?
天色慢慢暗了下來,路過包子鋪的時候陸秋買了二十個大肉包,分成兩包,打算給村長爺爺十個,自己留十個。
坐了村長的馬車,入城費也是村長給的,給錢會顯得見外。
買的東西都被丟進了空間,留個揹簍裝點輕省的揹著。
陸秋在車馬行等了一會也沒見人,反正從衙門到這裡也只有這一條大路。揹著揹簍就去了衙門。
此時的衙門被圍的水洩不通。
“讓讓,讓讓!”兩個衙役腰配長刀,神色很是不好,最近出了多起幼童走失案,縣令查不出頭緒,他們也跟著捱罵,這群人還淨跑過來添亂!
又是兩張告示貼了上去,一張是陸家村找人打虎的告示賞銀一百兩。另一張是尋親啟示,上面畫著陸只的樣子。
很抽象。
陸秋不屑之,畫成這樣能找得到才奇了怪了呢!
旁邊還貼著些其他的,其中有張尤為顯,提供幼童走失重要線索者賞銀五十兩!抓到人販子者賞銀一百五十兩!
陸秋摸了摸口袋裡的八十個銅板,有些心動,小胳膊小腿的不能去抓犯人,惹人懷疑,還不能提供線索嗎?想著回去找陸只合計合計。。
又能賺錢又能做善事,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