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京營(求推薦票和收藏
英國公張維賢與成國公朱純臣進來行禮後,朱由檢也不客氣,開門見山問道:“兩位愛卿,京營現在有多少士卒?”
張維賢還沒有開口,朱純臣搶先回答道:“啟稟陛下,京營現在有士卒三十萬人。”
“哦!”朱由檢淡然笑道:“那麼京營中能戰人數是多少呢?敢戰人數是多少?”
朱純臣冷汗如雨,不敢復言。
朱由檢心中冷笑,要不是他知道歷史,可能還真的就信了。
談到這裡,我們先來談談明朝的軍隊機制:
明代軍事制度是軍與兵並存,是明代獨特的軍事制度。
顧炎武指出,“判兵與農而二之者,三代以下通弊。判軍與兵而又二之者,則自國朝始”。
譯文:
判戰爭與農民,兩個的人,三代以下通病。判軍和戰爭而又二的人,那麼從明朝開始。
我們對於明代軍兵的認識,存在著一個比較普遍的錯誤,即認為兵即是募兵。
這樣,軍與兵的區別就在於召募、是否世襲了。而實際上,軍與兵在組織形式上的不同,是軍與兵的根本區別。
軍屬衛所,由小旗、總旗、百戶、千戶、衛指揮使、都指揮使,上而至五軍都督府統轄。
衛所軍及官世襲,僅五軍都督府官及都司不世襲,為流官,由世職衛所官及武舉選授。
衛所軍及官屬軍籍,攜帶家屬,世居一地,並代代相傳,基本上不再變動。
每一衛所的駐地固定,軍士數額固定,將官設定亦有定例。
總之,衛所制下權力分散,兵將分離。但景泰以後,兵部權力上升,兵部尚書總督軍務,奪五府之權,五府官變動虛銜。
兵一般不世襲,但由衛所軍轉為兵者例外。兵無戶籍的規定,兵服役期限不長,一般不終身服役,多戰時創設,事畢汰兵撤營,但在重要的軍事防禦衛則常川戍守。營兵不隨家屬,更接近現代兵制。
再來看看五軍都督府:
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 大都督府權力太大﹐在廢 丞相制的同時,為防止軍權的過分集中。
也廢大都督府,改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分別管理京師及各地 衛所。
五軍都督府各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
不過到了大明後期的大都督府是明朝中軍都督府﹑左軍都督府﹑右軍都督府﹑前軍都督府﹑後軍都督府五都督府的總稱﹐統領全國軍隊的最高軍事機構。
五軍都督府和 兵部都聽命於皇帝, 五軍都督府調有統兵權而無調兵權,兵部擁有調兵權而無統兵權。五軍都督府和兵部相互節制互不統屬。
抗倭英雄戚繼光、女帥秦良玉都是 明末傑出的五軍都督府左都督。
京營是保衛京城的軍隊,其作用地位可想而知。
京營對外號稱三十萬人馬,但朱由檢根據後面的歷史和錦衣衛的調查知道,京營的實際兵員只有三成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