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兩銀子謝謝。”
“啪嗒!”
手中的書冊當即掉到地上。
“啥?二兩銀子?”
宮正以為自己聽錯了。
其實,價格他大略問過一下說書人,對方說至多一百多文。
“沒錯,別人我一般賣一百二十文,但你要改編成戲曲,就是二兩銀。”
宮正不高興了。
“憑啥?你這不是坑人麼?”
“不不不,宮班主你且聽我道來。別人買回去,是為了欣賞,而你買回去是為了盈利,我說的可對?”
“這……”
顧鳴笑了笑,繼續道:“這便叫版權費!”
其實,這也是顧鳴臨時想到的一個問題,一個未來不得不面臨的大問題。
當前世界哪有什麼版權、侵權之說?
那麼,趁著這個機會他就得慢慢開始向人們灌輸這個理念。
否則,以後他寫的書多半就會淪落到盜版滿天飛,偏又束手無策的尷尬境地。
當然,顧鳴心知憑他一己之力難以改變現狀。
至少目前不能。
那麼,就一點一滴做起。
總有那麼一天,要讓人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明白正版與盜版的概念。
“版權費?”
“對,你可以理解為支付給原作者的改編費用。
或許你一時半會不能理解……
這麼給你舉個例,假如你辛辛苦苦編了一齣戲,自己還沒開演呢,結果被別人盜用了,先演上了。
那你會不會很憤怒,上門去找對方理論?”
“嗯嗯,當然會……”
宮正下意識點了點頭。
隨之驚覺上了當,趕緊道:“這是兩碼事。”
“不,是一碼事!”
“算了不買了,坑人!”
宮正掉頭便走。
顧鳴不急不緩,衝著對方背影喝道:“假如我聽說你改編了這部戲曲,那就別怪我去告官!”
一聽此話,宮正差點沒摔倒。
的確,他是準備在別處想法子買一本,然後再改編成戲曲,何必在這裡花冤枉錢?
一聽告官二字,心裡頓時有些發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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