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和文鶯在庭院中並肩走著,感受著山中的清新空氣,消化著腸胃中的食物,而葉猛則是去張羅魚竿、魚餌去了。
越是跟李彥接觸的越久,文鶯越發有些看不透李彥了。
並不是說,李彥讓文鶯感到害怕,而是文鶯對李彥越發的好奇。
都說,當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產生好奇心,那就代表著喜歡的開始。
而且,文鶯本身就對李彥有那麼一點點的好感,那就更加容易陷入愛情的漩渦。
原本,文鶯只知道李彥是自己姐姐手下的一名員工,可這一路走來,完全了顛覆了她的想象。
李彥並非自己想象中的這麼簡單,不但和朋友在這深山岰裡面有著一份產業,就連那麼大的水庫都被他們給承包了,文鶯想想都有些不可思議。
真不知道他們兩個是怎麼做到的。
反正,文鶯是不太敢想象。
也不知道,接下來,李彥還會給自己帶來什麼驚喜呢。
文鶯隨意得踢著腳下的小石子,心裡默默想著。
“李彥,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等你累了,老了,厭倦了,會不會回到這裡?”文鶯突然問道,期待著李彥的回答,心裡卻有著自己的小小心思。
“或許吧,”李彥笑道,“如果真的在城市裡面待不下去,迴歸鄉間地頭,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果然你有這個心思。”文鶯狡黠的一笑。
“怎麼了,有什麼不對嗎?”李彥看向文鶯,不解的問道。
畢竟,李彥根本沒有去多想,很多時候,答案都是未定的,而口中所作的解釋,也未必是最終的結論。
“當然咯,你看啊,你又是跟人合作開農家樂,又是承包水庫,這難道還不明顯?擺明了就是給你自己找了一處安樂的養老基地。”文鶯得意地說道,像是看穿了李彥的這番用意,自己還是挺聰明的。
文鶯想的倒也很有道理。
畢竟,古往今來,人們講究的,都是一個葉落歸根。
不管你走的有多遠,在外面呆久了,心裡牽掛的,依舊是家鄉的水,家鄉的菜,家鄉的人,和家鄉的情。
人最怕的是什麼,客死他鄉!
在古人的意識中,他們認為如果一個人客死他鄉,他的靈魂,就會在他鄉變成孤魂野鬼,永遠都回不了家鄉。
曾經在湘西,有一份職業,大家應該很熟悉,那就是趕屍匠。
趕屍匠這份職業的誕生,就是為了幫助那些客死異鄉之人的屍體帶回家鄉,葉落歸根,入土為安,讓死者的靈魂得意安息。
李彥故意笑道:“是啊,我就是這麼考慮的,怎麼,難道你也有這種心思?”
“那是當然的!這麼好的地方,絕對是修身養性的最佳選地,一般人羨慕都羨慕不來,也得虧你眼光好,挑了個這麼好的地方。”
“算你說得有理,”李彥也樂了,開玩笑道,“要不要等你厭倦了城市的生活,或者是老了,也搬過來一起住呀?”
“當然行的,只不過啊,到那個時候,可就不一樣了。”
“怎麼個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