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街似江海,行人若潮流。
林霄到城衛署出示照身帖報名後,仿若一葉扁舟隨波逐流,領略著州會郡城的繁華與喧囂,卻成了這一夜街道上最靚的崽,回頭率高達百分百。
只因為林霄的身上揹著好幾個包袱。
此時已經是入夜,林霄將所有家產都帶在身上,比如白鳥劍,至於星流劍林霄倒是採取和金光天痕劍同樣的方法用黑布包起來與金光天痕劍一般背在身後,因為林霄推測,一劍門的人或許是知道溫景曦有星流劍,自己隨身攜帶星流劍,一旦被看出來,豈不是說自己就是殺死溫景曦的兇手。
就算不是,也與兇手有關。
原本林霄是打算如之前一般,將一些不方便攜帶的東西放在酒樓客房裡的,但想了想又覺得不夠安全,這東極郡太大了,萬一出現個什麼意外的話,豈不是要虧死。
左右只是逛街麼,又沒有做其他,那就帶著唄,可都是老值錢的寶物吶,絕對不允許有半分差錯,能帶著那就隨身攜帶著。
如此一來,林霄就被人給當做了包袱客,那種帶著一身包袱,包袱裡裝著零零散散物件準備去擺攤的人。
“嘿,朋友,你也要去擺攤嗎?”旁邊有一個膚色黝黑的青年靠近,咧嘴招呼道。
林霄看過去,便也看到對方身上揹著七八個包袱,比自己的多,並且大,念頭一轉頓時笑著回應道:“不,我聽說這裡有一條鳥蟲街,打算去長長見識。”
“那走啊,我帶你去,那地方我熟得很。”黝黑青年笑道,他就是要去鳥蟲街擺攤。
鳥蟲街,林霄是從林江楓那聽到的,是一處鬧市,有花鳥蟲魚的店鋪、古玩店鋪,也有不少包袱客的攤位,售賣一些七七八八的雜物,應有盡有,那些雜物有的是作假的古物,也就是做舊的東西,有的則是真正的古物。
林霄還記得林江楓當時說過,曾有些人在鳥蟲街的攤位上撿漏到寶物,狠賺百倍千倍的,既然來了東極郡,距離青園會開始也還有三天時間,不如到鳥蟲街逛一逛,說不定能撿漏。
畢竟,自己可是擁有外掛的……天命……主角啊……
主角天生就有撿漏的命,是時候撿漏去了,如果到時候沒有撿到漏的話,那隻能說明……沒有漏可撿,一定是這樣的。
黝黑青年修為不算高,內練圓滿而已,但走南闖北揹著包袱四處行,練就一身非凡口才,十分健談。
“朋友,這裡就是鳥蟲街了。”黝黑青年帶著林霄從寬闊街道拐入一條巷子再前行數百米後又是一拐,指著眼前那並不算怎麼寬闊卻十分熱鬧的街道笑道:“我要去擺攤了,先走一步。”
萍水相逢,不攀交情,不因為帶路而要對方來自己的攤位上買東西。
很舒服。
林霄揮揮手,看著那黝黑青年迅速的鑽入鳥蟲街內,飛奔離去,好像是要搶攤位的樣子,頓時笑了笑,旋即揹著幾個包袱慢悠悠的走入鳥蟲街內。
鳥蟲街有八里長,歷史悠久超過兩百年,兩百多年下來不知道養活了多少人,數不勝數,也有人在這裡傾家蕩產,也有人在這裡發家致富,流傳下無數的故事,一傳十十傳百,最後越傳越誇張。
也是因為種種的故事傳說,使得更多人來這裡博運氣。
自古以來,妄想一步登天的人大有之,或者是一夜發財,或者是一夜登頂等等。
當然,想要武道一夜登頂,那是不可能的,但一夜發財卻存在,比如撿漏撿到什麼寶物之類的,賣出去一下子翻倍百倍千倍乃至萬倍的價值,自古以來就有過,只是較少而已。
但碰運氣,素來是人的天性。
有時候花費幾兩銀子,來一個以小博大,虧了無非就是幾兩銀子,贏了那起碼能賺幾十兩、幾百兩乃至幾千兩,又上演一個撿漏的故事,代代流傳下來就變成了幾十萬兩甚至幾百萬兩的誇張說法。
“朋友,這裡擺不下了。”有攤主看到林霄揹著好幾個包袱走過來停頓腳步,立刻滿臉警惕的冷聲說道,他誤以為林霄是要來搶佔攤位的。
鳥蟲街的攤位可不是固定的,誰先擺了就算誰的,之前不知道發生過多少次因為攤位而發起的爭奪乃至離開鳥蟲街後的打鬥撕殺,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攤位,對於包袱客來說,就是生計、就是錢財。
你要搶佔我的攤位,那就是要斷了我的生計我的錢財我的身家性命。
“誤會,我是來看你攤位上有沒有閤眼的東西。”林霄微笑著回應道。
“請看請看,我這些可都是老物件,你看著銅壺,有六十年的歷史了,再看看這一塊木頭,香氣幽沉,乃是百年沉香木……”這攤主仔細看了看林霄後,立刻露出滿臉熱情的笑意,為林霄講解起來。
林霄也沒有半分的不耐煩,就這麼聽著對方講解,十分有耐性的樣子,一邊還慢慢的看著。
看完之後,林霄卻也沒有購買,因為沒有看到滿意的,不過還是客氣的給對方感謝一番。
那攤主也沒有什麼不滿,他們這種包袱客擺攤,有時候幾天都未必能賣出一件東西,但有時候一天卻可以賣出好幾件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