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你是對的 (第1/2頁)

兩個人來到解放西,先在作品西餐廳吃了東西,開啟了逛街之旅,方曉雅在各大專賣店各種試。

宋蒙城就像是一個保鏢加跟班一樣,在身後提供拎包、遞衣服的各種服務。

下午四點多,走了幾個小時的宋蒙城感覺實在太累了,手裡提了兩個紙袋,裝著方曉雅買的一條牛仔褲,和一件白色的長裙,逛了一個下午,才買兩件東西。

方曉雅還想去明珠廣場。

逛街是宋蒙城的弱項,但有不好直接拒絕,宋蒙城停下腳步,說:“曉雅,照你這個試法,咱倆再逛完明珠廣場得明天了吧?”

方曉雅說:“你不想去?”

宋蒙城說:“想去。嗯,我的意思是說,你能不能看中了才試一下,或者多買點,我看你試衣服,看了一下午,幸好是很多家店,要是在一家店裡試,非把銷售員弄瘋不可。”

方曉雅笑著說:“你懂啥,逛街的快樂,不是購買,而是試穿的過程。”

宋蒙城說:“嗯,你是對的。走咱們去明珠廣場。”

宋蒙城攔了一輛計程車,心裡卻想起了一個禪宗的小故事。

一個老和尚,帶了幾個徒弟。有一天,兩個徒弟為了某件事情爭論不休,兩人相持不下,找師父評理。

一個小和尚說:“師父,剛才我跟師弟爭論,我的觀點是這樣……你看我對不對?”

老和尚說:“嗯,你對。”

小和尚很高興,出門了:“啊,師父說我對!”

另一個小和尚不服跑去和師父說:“哎呀,師父!不可聽一面之詞啊!師兄這樣講不全面,我的觀點是這樣這樣……您看我對不對?”

老和尚說,“嗯,你也對。”

侍奉在師父身邊的小和尚疑惑的問道:“兩位師弟的觀點截然相反,師父,您怎麼說兩人都對呢?”

老和尚稍微睜開了眼睛,回頭看了一下小和尚:“嗯,你更對。”

宋蒙城從這個故事裡,得出一個經驗,就是不能和人講道理,特別是女人,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根本無從說起對錯。

這也是宋蒙城總結出來的,避免產生爭執的最有效的方法。

在明珠廣場新開的大超市裡,宋蒙城果斷出手,買了關於安全防護的用具。

兩個人吃晚飯已經將近10點了,宋蒙城奔來構想著試一試安全防護用具到底好不好用,但實在太累了,三分鐘時間解決了沖涼的問題,刷了牙,便倒在床上閉目養神。

方曉雅倒是精力十足,將新買的衣服挨個重新試了一遍。

“小城,這條牛仔褲,你看怎麼樣?”方曉雅興致勃勃的問道。

“嗯,不錯。”宋蒙城微微睜了一下眼皮說。

“嘿嘿,這條裙子呢?”方曉雅又換了一套問道。

“嗯,不錯。”宋蒙城這次連眼皮都沒有抬,機械的說道。

“如果是這條裙子,配上這個口紅呢?”方曉雅仍然不知疲倦,一臉興致。

“嗯,不錯。”宋蒙城連聲音都越來越小了。

“宋蒙城!你就會說這三個字嗎?”方曉雅變的嚴肅起來。

別人叫你的全名時候,一般都是出事的前奏,比如,宋蒙城的母親莊蘭,基本上都喊“兒子”這個稱呼,只要聽到莊蘭喊出“宋蒙城”三個字,就是他捱揍的徵兆。

所以宋蒙城對自己的名字和這種語氣十分敏感,頓時精神了不少,睜大了眼睛,看著一臉嚴肅的方曉雅,認真貫徹“你是對的”基本原則。

笑呵呵的說道:“嗯,根據我多年的審美經驗,你這條裙子為淺藍色,配上這種淡淡的口紅,形成了一種強烈的反差美感,不如,你把新買的高跟鞋也穿上,這樣既有天真爛漫的少女情懷,又能襯托出成熟、性感的知性美感。”

剛要發火的方曉雅,果然把發火的這一頁翻篇了,開心的跑過去,拿起高跟鞋穿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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