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本書作者和相戀三年的初戀分手三年後,在一次同學聚會中遇見,那一刻,心臟驟停,好像整個世界沒了聲音,再也移不開視線。
三年時間,從最開始的撕心裂肺到逐漸平靜,那些無數次懷念的日子原來都已經成為了過去。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原來時間真的能讓人放下一切。
夢見過她很多次,不可否認,這是一個註定讓我永生難忘的人。
一顆心放在對方身上三年,怎麼可能會沒有痕跡?
再見的瞬間,過往的回憶席捲而來,頓時把我三年的沉澱衝擊的一塌糊塗。
第一次遇見,第一次牽手,第一次擁抱,第一次接吻…
所有美好的,難往的畫面一一浮現,我本以為早就淡忘的,原來從未抹去。
再見後我們兩人相顧無言,內心的翻湧與臉上的平靜截然相反,淡淡的點了點頭,如流水般,冷靜的像我們之間從未有過故事。
當晚的同學聚會很歡樂,至少表明上是這樣,同學們像是約好了一樣對我和她之間的事閉口不言。
“將來我要在這小城市裡給我們買一套房,面向大海,春暖花開!”
“等我們結婚了,第一個孩子不論男孩女孩都叫可樂,可以的話,我希望我們的孩子能永遠的快樂下去。”
“我長大後想成為一個家,然後把我們的故事寫進去,不管有沒有人看我都會把這本書列印出來,送給你當禮物。”
年少時的承諾,說過的此生永不渝,如今回想起來多諷刺?
相戀時相隔千里也不覺得我們很遠,那夜你就在我眼前,卻宛若隔著兩個世界。
你褪去了青澀的面容,變得更加成熟動人,從那個內向的姑娘成長為了勇敢的女人。
當看見她舉起酒杯時,竟有那麼剎那失神,我記得對方說過最討厭酒精的味道。
可能我們都變了。
也對,這世界唯一的不變就是什麼都會變。
然而,在不經意間又看見了她以往的一些小習慣時,那麼熟悉,頓時又恍惚了。
又或許我們都沒變。
不知不覺的發現,成人的感情是有規則的,這個規則名叫理性。
我們的相遇既沒有波濤洶湧,也沒有眼淚掉,平靜的連我自己都覺得出乎意料。
離開時,我遙望著你離去的方向久久回不了神。
最後我在心裡對自己說:就
這樣吧,各自安好,再見了,謝謝你曾出現在我的青春裡,那段最美好的時光,我會好好的儲存著,不會忘也不會再去觸碰。
就像今晚一樣,挺好的,你說呢?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僅以本章紀念本書作者曾逝去的愛情)
………
星空下,木塵凝視子夜,眼神和心變的很柔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