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將這一些明星請來了,最多能炒作一波。
可等這一波風頭一過,那就是一地雞毛。
前世也有不少明星開通了部落格,但真正能火的明星部落格,也就那麼幾個。
至於剩下的,不好意思,早就不玩部落格了。
欣浪請明星開通部落格看似高明,他殊不知已給自己挖了一個大坑。
“學林,你要知道,部落格不是給那些明星的專屬,他是屬於全民的。就像當年明月,他一個普通人靠著自己的才華,然後吸引無數的使用者。明星自帶流量只能維持一時,我們需要專注的是扶植各種各樣多元化的大眾部落格。”
“陳總,我知道您的意思,但我們請明星來捧捧場也是好的。”
“捧場當然可以,但我們也未必要請明星。而且請明星來開部落格能宣傳他們還好,要是宣傳不到他們,以後再請他們可就難了。”
陳宇搖頭。
這一些明星都有自己的經濟公司。
所謂的經濟公司,那就是為明星賺錢也為公司賺錢。
任何合作,他們都想賺錢。
就算是不賺錢,也要賺到名氣,做到宣傳。
透過部落格宣傳並不是很好的推廣方式。
“說是這麼說,可……”
李學林有一些糾結。
看到欣浪請明星搞得紅紅火火,自然難免有一些眼紅。
陳宇卻是笑道:“你就當他們開業搞活動,開業搞活動自然熱鬧一些。可是,真正生意可不是靠開業那天。”
安慰了李學林幾句,李學林無可奈何的離開了辦公室。
“這傢伙。”
看到李學林還是想請明星來搞一下熱鬧,陳宇吐槽的說了一句。
不過,李學林說的也沒錯。
哪怕不請明星,請他們來捧個場,搞點人氣也是好的。
但陳宇對於請明星的方式並不認同。
如果要搞人氣,陳宇有的是辦法。
想到這裡,陳宇便註冊了一個新的部落格。
這個部落格陳宇取了一個名字叫做——【我是土豪】。
身為土豪的陳宇,自然得搞點事情。
欣浪那邊不是在請明星嗎?
自己這一邊不請,難道就比不過他們?
這可不一定。
搜尋進入【當年明月】的部落格。
陳宇點選打賞。
【先生之才當受此賞,10萬人民幣不成敬意。不要謝我,我是土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