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月沒腦子,這是林爸給她的評價。
林月月撇嘴,沒腦子就沒腦子。反正不管怎麼樣,她都要離開那個貧窮的山村,離開那座貧窮的城市,去電視上才會看到的美麗都市。
那時候的容藍,已經在娛樂圈小有名氣。
林月月坐在駛向江城的火車,看著火車上的電視投屏,第一次看到容藍。
當時她心裡驚詫了一下,隨後臉紅起來。
這個男人,長得可真好看。
這是林月月第一次見容藍時,心裡的想法。
不過這種想法也就是剎那間的事。
畢竟她和容藍的距離,不止是天和地,而是火星和水星的區別。
兩顆不同的星球,永遠都不可能觸碰到一起。
林月月初到江城,著實過了一段幸福的生活。
她先是去一家電子廠裡打工,每個月工資一千二,包吃包住。吃的是盒飯,住的是八個人一間的宿舍。
雖然條件比家裡強多了,可是一千二的工資,除了給妹妹林霜交學費,再給爸媽匯一點,自己所剩無幾。
她天生長著一張漂亮的臉蛋,雖然沒有妹妹林霜那麼文氣,可是卻美得十分具有攻擊性。
一看就讓人覺得,喲,這是個小美人。
小美人林月月知道自己長得美,也想穿好一點,用好一點,讓自己更美。
可是這點錢根本不夠用的。
她在電子廠裡做了三個月,認識一個開酒吧的男人,然後離開電子廠,去酒吧裡打工。
當然,這件事她是不敢讓家裡人知道的。
如果讓她爸爸知道了,非打斷她的腿。
那個男人外號刺頭,刺頭比她大五六歲,很喜歡她。第一天帶她回去,就想睡她。
不過林月月雖然對刺頭也很有好感,因為他是她至今為止,認識的最厲害的男人。
但是,她卻很知道女人的第一次有多珍貴。
這麼輕易的交付出去,她算了算賬,發現並沒有多少好處。
於是,便拒絕刺頭的求歡。
刺頭沒辦法,想用強,沒想到林月月看著嬌小力氣去很大。
一腳給他踹到小腿上,疼了刺頭好幾天。
於是刺頭便先打消這個念頭,然後專心培養她,做酒吧裡的賣酒公主。
林月月人長得美,腦子也靈活,嘴巴甜起來能甜死個人。
很快她就在酒吧裡小有名氣,賣酒賣的最好。錢比以前在電子廠,賺的翻了幾倍。
她終於可以有錢買好吃的好穿的,買名牌包包,買好的化妝品。
她還往家裡寄了不少錢,不過寄了兩次便不敢再寄了。
她爸很聰明,察覺到她寄的錢多了,就問她做什麼。
如果讓她爸知道她在酒吧裡工作,而不是工廠裡,非打死她不可。
於是她就把錢偷偷地寄給妹妹林霜,林霜也是個懂事的孩子。會知道把錢省著點用,用在正途上。
林月月終於等手裡有了一筆資金,便自己出資在江城購買了一套小房子。
當時那套房子的價格不菲,雖然只是一室一廳的小公寓。但是,卻是在風景很好的地段,那套小房子,幾乎榨乾了她的存款。
但是林月月依舊很高興,坐在自己房子的地上,看著空蕩蕩的屋子,心裡驕傲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