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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記憶閃回 (第2/3頁)

“姐……想吃啥?”

“羊肉串!”

“好!來個一百塊錢的!”

“你想撐死我麼?話說回來,你昨天也是在那賣唱?”

凱文皺著眉頭看著我:“賣唱這倆字……算了……就是昨天去證交所逛完就看見這個公園了。想起小時候最喜歡逛這兒,就進來看看。結果一過橋就瞅見遠哥可憐巴巴地在這彈唱……”

“他唱的不好嗎?”

“那肯定比我肯定是差了十萬八千里!”

也不知道他是真傻還是裝傻,其實那麼多人去聽歌,也不只是因為凱文唱的好,關鍵是……賞心悅目……比起遠哥乾瘦的臉帶給人的苦情感,凱文這種情歌才能唱進人心裡。凱文一路跟我講遠哥的故事,我才知道,喬遠本來有個樂隊,成立時候是朝著魔巖三傑方向努力的。結果半年過去了,連首歌都沒寫出來就算了,甚至都沒個酒吧願意留他們唱首歌,暖個場什麼的,在一個搖滾樂浪潮席捲的年代,這樣寂寂無名的小樂隊在大城市,要多少,有多少。所以貝斯手找了新工作,鼓手回老家結婚生孩子去了,就剩遠哥一個人還堅持自己寫歌唱歌,當然只能唱給公園裡的大爺大媽和小情侶聽了。

“明天還要去證交所?”

“嗯,明天是收網的時候了,如果事情順利,姐你下週就可以辭職了。”

見他信誓旦旦地說著,我不禁又好奇起來:“你到底準備幹嘛?”

“明天晚上早點回來我就告訴你!”

我氣呼呼地懶得再搭理他。

“姐,九點了馬上開始了!”

我掏出藏了一天的手機一看,確實快九點了,後悔吃了太久的東西,趕忙加快了腳步朝家走去。因為完全不想錯過家有仙妻的主題曲——失聯陣線聯盟。

三哥非常體貼的已經給我倆準備好了小板凳。剛好趕上主題曲副歌,還能一起跳一段。今天我已經能做到不顧路過門口那些人的怪異目光了。其實三哥這人處久了我才發現他其實是特愛漂亮,但是心裡巨爺們兒而且還溫柔體貼的那種,仗義、大方,樂於助人,更像是想透過誇張的裝扮朝外人築起一道鮮明的堡壘,把自己隔離起來。此類判斷,絕不是基於他今天給我準備了瓜子……

上了幾天班,路線也習慣了,比如幾點出門可以錯開早高峰,上車往裡走,總會有座位這種小竅門,已經牢牢掌握。

一下車就看見輝哥正揹著手邁著八字步朝前走,活像個視察工作的領導幹部。老遠我就開始喊,可輝哥完全沒有搭理我的意思,直到我走近了才微笑對我道:“小玲來了?”

老幹部配上小玲,當真覺得自己應該穿個花棉襖。

“輝哥,您近視?”

“嗯,六百多度。”

原來平時他鎮定自若、琢磨不透的眼神……竟然是因為看不清?六百多度不帶眼鏡的世界應該比我們美好,畢竟模糊產生美。

我突然有個猜測,為何輝哥年紀小小如此老成……

“哎……”

眼瞅著輝哥撞在店前不知誰堆得雜物上,足足三秒鐘後,他才說完“哎呀”這兩個字,原來所謂的老成,就是反應慢……

“沒事吧您?”

“嗯,還好,這裡臺階高出一截。回頭讓人抹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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