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退而求其次,“我們搭坐牛車,這樣只要十文錢。”
琳琅再度拒絕:“你曉得那人是好是壞,把我們賣了如何是好,不行。”
這次青衣真的堅持不住,臉色發白,“那,讓我吃口肉乾,喝口水,總可以吧!”
琳琅扭頭看向青衣,神情嚴肅,“青衣,咱們是農家女子,不能嬌氣,必須自強。你看小黃也一直堅持著,從來沒有想過放棄。”
被點到名的小黃吐著舌頭,滿臉的無辜。
“它是狗,我是人,並不能相提並論。”青衣先前還覺得琳琅那麼精明,是因為病好了,結果還是沒變。
琳琅拋下樹枝,望向遠方,“我瞧著前面有座茂密的高山,待會兒捉野雞給你吃,保不準還有甜滋滋的山泉水可以喝。”
青衣小聲嘀咕:“誒,不是說燒壞腦子,怎的比我娘還要精明。”
“青衣快些,我聞到野雞的味道了。”琳琅說話間,已經跑進了高山,小黃緊跟其後,只有青衣跑得最慢。
“琳琅,你等等我,別跑太快,當心危險。”
樹林裡,琳琅逮雞殺雞,忙活的不亦樂乎,另一邊,青衣伸手捂臉,目光透過指縫觀察琳琅,青衣見她興奮的手起刀落,心臟頓時怦怦跳不停。青衣感嘆此時的琳琅是如此的威武,當她恢復神智後又該是哪般樣子呢!
琳琅手中的野雞非常肥美,她找了野果子擠汁在野雞身上,然後穿上木枝架在火上來回燻烤,漸漸的一股濃郁的香氣散發而出,野雞的肉油也在一點一點落下,甚至滋滋作響。琳琅取下烤好的野雞,拿匕首分與青衣一半。
青衣覺得琳琅即使神智不清,但不妨礙廚藝,經過琳琅手的食物都會變得非常美味。看著手中金黃色的烤雞,青衣感覺人生足矣。
琳琅吃掉一個雞腿,發現青衣還是處於發呆狀態,“你看著作甚?吃呀。”
“嗯。”青衣品嚐一口,留下感動的淚水。
剩下的骨架全部進了小黃的肚子,它還是一隻小狗,需要多吃才會發育,然後成長為所向披靡的大“將軍”。
這裡山清水秀,是個遊玩的好去處,琳琅吃飽喝足需要飯後消食,她告訴青衣自己要四處走走,青衣膽子小,更怕琳琅遇到危險。
“琳琅,這兒咱們也不熟,遇到壞人如何是好,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還是別亂走吧!”
“放心,我遇上壞人就用這個捅過去,保證對方死翹翹。”琳琅揚起手中的匕首給青衣看,上面的油漬甚至沒有擦乾淨。
青衣覺得不妥,女兒家成天拿著匕首成何體統,若是被人誤會成壞人,又如何是好!“我覺得這林子應是無人,這匕首你就別帶了。”
“也行,那給你防身,若是看到壞人你就一刀捅過去。”琳琅不放心青衣,她弱不禁風,如同扶柳。
青衣不住搖頭,“琳琅,咱們是姑娘,不要動不動就捅人,說話要斯文些。”
“我們出生鄉野,又不是私塾大院,不用太過拘束。”琳琅拍拍青衣的肩膀,留下小黃在她身邊,獨自往另一個方向而去。
琳琅走後,青衣看著手中的匕首頗感神奇,他們從王家村出來的時候包袱裡明明沒有這個物件,某日她餓的實在受不了,琳琅給她挖番薯從地裡找來的匕首。
這把匕首來路不明,青衣怕上面沾了汙穢,一直不敢讓琳琅用,直到有宵小想要欺負露宿在破廟中的青衣,琳琅才第一次使用它。青衣仍然記得琳琅用匕首威逼宵小那一幕,實在是大快人心,她們本來盤纏就不多,琳琅說既然有人送上門,也甭客氣,掏光了宵小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才解了燃眉之急。
對於那時候的青衣來說,琳琅就是她的大英雄,青衣心生崇拜之情沒多久,琳琅再一次打破青衣對她的看法。明明盤纏足夠,卻比她娘還要摳,這不是為難人嘛!
琳琅來到水源地旁,她呼吸著新鮮的空氣,坐在草地上看著對面的湖水發呆。她是白枂翊,也是這個世界的琳琅,然而她有時候也會搞不清自己到底是誰。
她已經來到這個世界半年,前面幾個月一直渾渾噩噩,直到最近她想起自己原名叫什麼。她是白枂翊,不是琳琅。明明不想笑,也不想說話,身體卻好像有自我意識,完全不受她控制。
簌簌~琳琅附近的樹上傳來聲響,她抬頭看到了一個面如冠玉的年輕公子,白枂翊想要板起臉來,琳琅卻笑面迎人。
“哇,這裡不僅風景好看,還有好看的小哥哥。小哥哥,小哥哥~”
俊秀男子側躺在樹枝上翻閱書籍,認真投入,渾然沒有聽到有人似乎是在喊他。
小姑娘甜嗓一開,“小哥哥,你在那麼高的地方看書,不怕有蟲子嗎?”
男子手一頓,聯想到某種不可描述的東西,再一頓,咻的一下落於琳琅身前。他講手中的書籍收起,輕聲說道:“我不看了。”
琳琅立刻嬉笑,“這才乖嘛!小哥哥,你看這的風景那麼好,我們便要多看看,比如我看你呀。”
男子神情淡然,並沒有因為琳琅的言語而面紅耳赤,“小姑娘,此話是否不妥,我們未曾謀面,尚是路人,況且調戲這段,應男子對女子。”
琳琅搖頭,歪著腦袋詢問男子:“我沒有調戲啊,我說的這是實話。”
此時琳琅的腦袋裡傳來一道聲音:
[系統提示:男主沈秋河認為您言語輕佻,好感度扣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