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DAM,被方晉傑撞死的分屍女死者根據法證那邊的檢驗比對和我們調集的資料,目前已確定對方的身份。
陳彩鈴,女,30歲,致命傷是因為頭部遭受到猛烈撞擊而當場死亡!
因為死者全家移民了,目前只有死者一人在港島,所以在她失蹤後才沒有親人進行報案,目前我們已經聯絡上她移民的親人,這兩天他們就會到港島來認領陳彩鈴的屍體!”在梁冬琳供認不諱殺死李文芳的事實之後趙雄他們又忙活了兩天,到了下午快要下班的時候總算把這兩件案子的資料和證據整理了出來,雷肖鳳也直接召集了他們開了會議。
剛才便是毛德芬在報告第一天發現的碎屍情況進展。
“方晉傑和梁冬琳兩人作案過程的筆錄和證據資料也都整理完畢。”毛德芬之後便是趙雄起身報告了自己這邊的情況。
接著另外三人也都報告了自己手頭上工作的進展。
“OK!
目前我們手頭上的資料已經全部整理了出來,律政司那邊也已經確定好時間了,法庭明天就會對方晉傑和李文芳分屍騙保案和梁冬琳對李文芳故意謀殺案兩案一起受理宣判,明天大家到了法庭上只要按照自己手上整理出來的資料如實彙報就行了!
明天等這件案子忙完之後後天和大後天大家可以在家好好休息兩天!”
“YES,MADAM!”趙雄等人齊聲應道。
“勇哥,後天好像是星期六了吧?”等會議結束後趙雄故意留到最後,見其他人走遠後這才問向張大勇。
“雄仔,幹我們這一行的,星期六日就跟擺設差不多,前幾天我還調休呢,一發生案子還不是被老老實實的叫了回來!
MADAM剛才那話的意思是這兩天我們可以在家好好休息,即便是轄區內發生了大案子,只要不是非要我們這一組出現場的,那她就不會通知我們回來!”
“原來是這個意思!”
“你剛來,對這個情況不懂沒關係,以後幹久了你就習慣了!
我先下班了!”
“好的,勇哥!”
得到了張大勇的解釋後趙雄這才明白過來為什麼明明本來是休息的日子孟波他們幾個聽到後依舊那麼開心,原來是還有這些道道在裡面。
……
9月13號早晨十一點左右,法庭對方晉傑和梁冬琳所犯之事進行了宣判。
方晉傑因為交通意外撞死陳彩玲,而後又夥同其妻子李文芳對陳彩玲進行分屍並想以此騙取保險公司100萬美金的賠償,最終法院判了他10年監禁和30萬港幣的現金處罰。
梁冬琳因為故意殺害李文芳且對方晉傑進行故意栽贓,最終被法庭判決20年監製和50萬港幣的現金處罰。
老實說,趙雄對這個判決還是有些不怎麼樂意的,特別是對梁冬琳的判決,她可是故意殺了人啊!竟然才判了20年!
梁冬琳現在也才三十歲出頭,要是在監獄裡表現好一點獲得減刑的話,那她從監獄出來說不定都還不到50歲呢,十幾年後,50歲不到的女人還算是老嗎?
沒見後世有不少六十多歲的女性還在使勁裝嫩嗎?
不過趙雄心裡即便再怎麼不樂意也只能自己忍著,港島法律就是這個尿性,沒有死刑,最高刑罰也才20年監禁,然後就是經濟上的處罰。
古話常說的“死人償命”!對不起,私人倒是可以達到這個成就,至於名正言順的法律——找無此條法律!
透過這個案子的宣判,趙雄算是明白了一個事實——殺人的代價,太輕!
怪不得他們這些重案組的夥計老是能接到命案。
不服就幹!反正最多二十年,老子還是條好漢!
“雄仔,還在為早上法庭的宣判不高興呢?別傻了,法律就是這麼制定的,我們這些小人物,是沒有辦法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