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動,警察!放下手中的兇器,抱頭靠牆蹲著!”
......
等我再回過神,已經在警察局裡。
“姓名?”審訊我的中年警官一臉嚴肅。
“許念。”
“做什麼的?”
“待業。”
“身份證拿出來!”
“沒帶。”
警官不悅的掃我一眼,繼續:“為什麼和人打架?”
“自保。”
他停下手中的筆,凝視我片刻,接著說:“被你砸破頭的人說,你們只是沒談好價錢,你惱羞成怒才對他下狠手。你還將另一個人下體踢傷,他們現在嚷著要告你。”
我忍下罵人的衝動,平靜說:“警察叔叔,他們在說謊!”
“當然,這個我們會核實,警察不會聽取任何一方的片面之詞。不過,大半夜的,一個小姑娘出現在那種魚龍混雜的地方,總歸不安全。”說完,他又將眼神在我身上淡淡掃了一圈。
我低頭,罩衫下,黑色的吊帶,鎖骨下一片裸露,上面還有一道明顯的紅痕。短褲裡,白晃晃的腿......連忙箍了箍外面的長衫,將能遮的都遮上。
須臾間,一件外套已劈頭蓋臉套在我身上。
顧其琛已從審訊室裡走出來,應該是完成了筆錄。上身只剩件灰色的T恤,肩上的傷也簡單做過處理。
“完了沒,人我可以領走了嗎?”他對審訊我的警官並不友好,似濃墨的眉緊蹙著。
“臭小子,著什麼急,還有最後幾個簡單的問題......”
“人我這就帶走,需要什麼自己去查,對著受害者刨根問底,你們好坐在辦公室裡吹冷氣?”
顧其琛這話一出,周遭警員都投來目光,或犀利,或探究。
“你這傢伙,臭脾氣什麼時候能改?回來了也不說一聲,跑酒吧英雄救美,結果還落了傷。出去別說是我徒弟,我嫌丟人!”
我......
難道認識?
對峙間,顧其琛已經過來拽我的手,我忙示意他稍等。
“警察叔叔,我能知道是誰報的警嗎?”
“酒吧的工作人員!”
“那我朋友呢?”
“你說那個喝醉酒的姑娘?她被我們警員送回去了!”
“哦!”我的心歸位。
“謝謝你們!”我真誠道謝。
“你要謝的是身邊這位,”警官將眼神移到顧其琛身上。
“要不是他,晚上得出多大的事?那夥人我們已經盯幾天了,他們經常在酒吧撿喝醉的落單女孩,光接到酒吧內部的報警已經五六起了,事後卻沒有人來指證,沒有證據抓了只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