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下樓梯,那個屍體還是仰面躺在血泊裡,嘴巴不斷一張一合,一張一合。
這次不用潘磊翻譯,所有人都懂了。她不斷地再喊:“姐姐……姐姐……姐姐……”
第四個門開了,地點不再是家裡。而是在一個網咖。
只不過,網咖裡的所有人都是靜止的,只有一個穿著一襲古裝白衣的女孩,正在一臺電腦前,一邊打字,一邊留著淚。
所有人又湊了上去,看著螢幕。
黑色日記終章
2009年9月10日星期死陰
地點:網咖。
今天,是我和妹妹林美萍的共同生日。
還記得暑假開始的時候,我們已經在暢想怎麼慶祝我來這個家的第一次生日。
但是,現在,我們陰陽兩隔。
這一切,都是我的錯,的的確確是我害了她。
我以為,我可以撤銷詛咒命令,卻沒想到我根本做不到。
有座山上,有個道士很厲害,幫那個女人剩下了孩子,也就是說,可以破除我的詛咒。
所以,第一個幫手,自然是他。他可是自詡維護人間正義的。
第二個幫手,就潘磊吧。他可是很厲害的刑偵專家,一定可以幫我做到那件事。吸引他的理由,9999個受害者應該夠份量了吧?
前期工作已經部署完畢,他們也一定會按我說的,前來調查,然後發現真相。
為了吊胃口,當我寫完這最後一篇日記的時候,全網我的日記記錄都將會消失一空。
好了,說正事了(潘磊、徐峰,你們一定要仔細看),我的計劃是這樣的。
我要發出最後詛咒,詛咒我在寫完日記的時候當場死亡!然後我的靈魂會進入網路,成為一種資訊生命,也能使用網路資訊能量。我要分裂,分裂出9999個我以及一個本我,並且迅速感染9999個網路噴子,然後與他們來一場無可逃避的少數者生存遊戲。
透過這個遊戲,每天不斷製造大量亡魂。
我再收集死者靈魂,補充我的本我,修改我的遺傳資訊。直到可以和美萍的屍體完全融合。然後我就會放棄身體所有權,讓她可以帶著一部分記憶復活!
我要把命還給她!
你們會幫我的,是嗎?
不幫我的話,我的本我會在網路上繼續繁殖出不同的我,然後感染十萬,百萬,千萬人……
請做出明確的選擇!
也不要怪我!為了救她,拉上整個世界陪葬,又如何?
所以,讓我死吧!立即執行!
(本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