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遇甩甩腰,用力往空中蹦了蹦。
兀地,李遇看見對面跑道上,一場激烈的短跑比賽剛剛結束。
贏家是個身穿黃色運動服的黑人男子,他跨一大步半蹲身體,然後朝天做了個彎弓射大雕的深度裝逼動作。
那姿勢非常專業,看上去私下裡已經為這次裝逼排演了好多遍。
切~
誰啊,裝逼裝得如此溜,莫非大雄換了身黑色面板?
李遇有點想笑。忽然,他想起一個人。
博爾特!
那傢伙有可能是短跑健將博爾特!
李遇踮腳朝前邊看,可對方面板實在比較黑,又相隔這麼遠的距離,他沒法判斷對方是誰。
提前使出囈呤術,李遇用最快頻率衝到操場對面。他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從後邊小聲道:“恭喜你大獲全勝,博爾特。”
“哈,終於來了個觀眾,我還以為這是一場無人喝彩的比賽了。”博爾特扭頭。他笑著,露出雪白的牙齒,額頭上甚至沒有出汗。
而剛才跟他比賽的對手們,都在旁邊氣喘吁吁。
果然是高手中的高手,李遇指著起跑點:“我不單單是個觀眾,我還是個短跑運動員,我要挑戰你!”
博爾特臉上露出詫異表情:“你這弱不禁風的膚色……還是免了吧,就算我放水,能贏的也只有黑人。”
李遇撇嘴:“我曾經跑贏過計程車。”
博爾特陶侃道:“市區裡面被紅燈阻攔的計程車吧。”
乖乖,這傢伙隨口一說,還真讓他說準了。不過李遇沒洩氣,他若無其事地道:“你要不先休息會,然後我們比一場?”
博爾特笑道:“反正我在這裡也沒別的事情可以做,比就比,休息那種事情,留給死人的。”
此刻大雄和他的長跑隊伍剛剛從跑道經過,恰好留出一截空閒路段。李遇和博爾特並肩走過去,兩人分別蹲下,做好起跑準備。
論速度,李遇一直很自信。不管以前,還是現在。
如果說身體素質方面的強化修煉,哪一塊會最先取得突破,那麼毫無疑問,李遇選擇速度。
百米跑和長跑不同,講究的是爆發力和短距離衝刺能力,就好像在自然界,獵豹當屬短跑冠軍,可長跑的話,羚羊才是佼佼者。
李遇覺得,以目前情況,自己長跑也許能贏博爾特,但短跑的話,還得練練。因此他偷眼瞥向博爾特,學他下蹲的姿勢,和可能用到的起跑動作。
“砰!”
發令槍打響,李遇和博爾特同時衝出。
兩人都像離弦之箭,速度之快,讓人的眼睛幾乎都要跟不上。
李遇邁開步伐,兩手也在用力擺動,他的血液加速迴圈,心臟加速跳動,耳畔呼嘯的風聲,似乎在阻止李遇向前。
博爾特起跑時和李遇差不多,但跑到一半時,他猛地提起速度,半程續航,就像一枚高科技導彈。
李遇咬牙,死死跟住博爾特的節奏,無形之中,已經突破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