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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拒絕 (第1/2頁)

張先生沒有說話,轉身從書架上拿出一本書,開啟放在白明誠面前。

“這是方安抄的書,”他指了指書,“你看看。”

白明誠手指輕輕撫上去,仔細看著。

書裡的字跡沒有太多特色,卻清晰工整,白紙黑字,是端端正正的正楷。

再看看自己寫的字,算得上清晰整齊,可與之對比卻顯露出了幾分稚氣。

這下他明白了張先生的意思,不由羞愧地捂起了臉,“張先生,我明白了,我……給你添麻煩了。”

隨後又是一揖,臉色通紅地說道:“多謝張先生指點,小子今後定虛心學習。”

張先生沒有說什麼,把書本收起來,轉過來看著白明誠,目光中隱藏了一絲滿意,卻只是隨意地擺擺手說道:

“知道了就好,年輕人想著出來賺錢補貼家用是好的,可也要看看自己有沒有這個能力。”

白明誠滿臉羞愧,連忙拉著方安走了。

從羞愧中緩過來後,他不免好奇起來,方安的家境十分貧寒,怎麼能夠寫出這麼好的一筆字來?

要知道練字可是最廢紙筆,耗費最大的事情,窮人家沒錢買足夠的紙筆練字,很少有書法大家。

心裡想著,也忍不住問了出來。

方安倒也沒有藏私的想法,“我沒有多的紙,平時就拿著毛筆蘸水,在乾的青石板上面練字,寫滿了字就等它幹了再寫,或許是這樣練出來的吧。”

說著,他有點不好意思,“不過我這也是旁門小道,要練字還是應該用紙筆,這樣練寫出來的字比不過子明他們。”

白明誠搖搖頭,說:“你不要自謙,這樣好的方法我就想不到,還是你聰明。”

傍晚的光亮照得白明誠手中的毛筆清清楚楚,筆尖的毛參差不齊,筆桿也有磨損。

這是白明誠剛入學時用的毛筆,桃溪鎮上書鋪買的最便宜的筆,現在已經十分破舊,無法在紙上寫出字來。

毛筆在竹筒裡蘸了蘸水,然後提筆在青石板上開始練字。

屋簷下的青石板經過了上百年的風吹雨打,表面變得平整光滑,乾燥的石面一沾上水就顯現出不同的顏色,十分清晰。

今天書鋪掌櫃的拒絕好似一個巴掌拍在他的臉上,在他心裡印下了恥辱的烙印,他定要努力練字,待日後再去書鋪,好讓他看看自己不比別人差。

他坐在板凳上,全神貫注地在面前的石板上面練字,連白明萱站在他身後都不知道。

白明萱安靜地看著他寫滿一整個石板才開口:“你是在練字嗎?”

他被這突然冒出來的聲音嚇了一跳,回頭看到是白明萱,皺眉喝到:“鬼鬼祟祟的做什麼!”

“我哪有鬼鬼祟祟,是你自己寫得太認真了。”白明萱笑嘻嘻地湊近,“哥哥你的字寫得真好,也教教我吧!”

看到白明誠在這練字,她才意識到自己不會寫毛筆字。

要是以後遇到需要寫字的場合就尷尬了。

儘管這個年代人們普遍認為除了考科舉的讀書人,其他人學識字寫字都沒用,但白明萱潛意識裡認為自己應該學會這些。

“走開,不要擋著我。”白明誠揮手,挪了一個地方,換了一個石板繼續練字。

“你就教教我吧,”白明萱不放棄,“不然以後我只會用棍子寫字,多丟臉啊!”

看白明誠沒有反應,她繼續說道:“我會用棍子寫字當然也會用毛筆寫字啦,不過別人看了問起來是誰教的,到時候丟臉的可就是你了。”

蘸水的毛筆頓了頓,才接著寫字。

石板正好在背陰面,躲過了傍晚熾熱的陽光,不冷不熱,光線正好,此時在這練字再好不過。

“唉,你不願意教我寫毛筆字那就算了。”白明萱嘆氣道,“反正我是會寫字的,寫的字能夠讓別人認出來也就夠了,就算別人說我的字跟狗爬似的,我也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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