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沒有辦法,我又不是大神,我只不過是一個撲街的不知名小說作者而已。
老套的劇情,所帶來的後續劇情,自然也是老套的。
在自己生死攸關之時,被一個男子相救,王豔那原本已經冰冷的追求自由戀愛的心再次死灰復燃。
男子將王豔送回了府邸,隨後便瀟灑地揮揮衣袖便離開了。
自那以後,男子再也沒有出現,王豔依舊足不出戶,唯一不同的是,王豔拒絕了所有的相親物件,揚言非那男子不嫁。
父母對王豔這般痴迷很惱怒,原本王豔那別出心裁的追求自由戀愛就讓父母很頭疼,但是王豔是王父在將近四十歲的時候才生的,所以對她格外寵愛,看到她一意孤行,也只能聽任她。
只是後來,看到她遭受了數次的失敗之後終於改邪歸正恢復大家閨秀的行為,王豔的父母還頗為高興,立馬為她安排了各式的相親。
但是王豔畢竟追求過自由戀愛,所以關於她的流言蜚語也是非常多的,尋常的大戶人家也對她望而卻步,那些媒婆所介紹的,也都只是一般的男子。
不過王豔父母卻並不在意這些,他們對於門當戶對本來就沒有什麼強烈的慾望,畢竟,王豔有父母撐腰,就算男方家境一般,王豔的父母也可以多多資助,過過小日子也是可以的。
如此這般,一退再退,王豔卻似乎並不領情,父母終於也開始惱恨了。
看到自己的寶貝女兒為了一個只見了一面,都不知道對方身家背景,甚至連名字都不知道的男子茶不思飯不想,王豔的父母終於撂挑子了。
也罷,既然她不想嫁,就別嫁了,在家養一輩子算了,又不是養不起。
王豔不急,父母也不急,這待字閨中的大家閨秀就被人遺忘了。
然而,該來的,終究還是會來的。
王豔以為自己這輩子再也碰不到那個男子,就這樣陪著父母過完一生了。
王豔的父母也以為就這樣子陪著一個老姑娘過完下半輩子了。
但是,世事,卻終是難料。
那一年的一個夜裡,土匪衝進了王豔的家,殺伐搶掠之後,便一把火燒了王府。
王府上下,包括王豔的父母,均葬身火海中,只有王豔,匪首看她有些姿色,便將她帶回了山寨。
夜裡,山寨張燈結綵,寨主打算當夜就娶了王豔,所以著人簡單置辦了婚禮。
婚禮上,王豔一聲不吭,土匪們要她做什麼她便做什麼,非常順從地完成了正常婚禮的程式。
匪首很高興,以為王豔終究是想開了,酒席上喝的酩酊大醉摸到新房裡就想與王豔圓房。
只是,喜事,很快變成了白事,趁著匪首喝醉酒,王豔掏出一直藏身在懷中的匕首捅向了匪首。
匪首還沒來得及看清楚身穿嫁衣的王豔便兩眼一閉,一命嗚呼了。
王豔看到匪首被自己刺死,不慌不忙,整了整自己的衣服,趁著夜色逃出了山寨。
當然,土匪們很快便發現了死在房中的匪首,憤怒之下便全體出動去尋找王豔。
王豔一個人在黑暗的森林中走了許久,等她發覺到身後突然亮起了無數的燈火之後,知道自己的人生也到了盡頭了。
土匪在劫掠自己的家時,眼看著父母倒在火海中,王豔讓自己不要哭,就算到了賊窩,王豔也讓自己儘量不動聲色,給土匪一副絕望地樣子,讓他們放棄對自己的警惕,並最終刺死了匪首。
可是如今,看到滿山都亮起了燈火,王豔的眼淚,卻不爭氣地流了出來。
她不是怕死,既然選擇跟了賊匪上山,她是抱了必死的心去刺殺匪首的。
只是面臨死亡,想到了無辜枉死的父母,王豔一個弱女子,自然還是情難自禁的。
痛哭之下,王豔也不跑了,靜靜等著那些土匪們來找自己。
只是,那些光亮似乎並沒有到來,王豔聽到耳邊傳來一陣陣絕望地喊叫聲之後,那些光亮,卻似乎一個個都消失了。
黑夜中,一個人的面龐,映入了她的眼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