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安從家裡出來,先找地方換上新買這身行頭,再戴上老氣的黑框眼鏡,外人很難再把中學生聯絡到他身上。
然而他十五歲的年齡在那裡,買的衣服、眼鏡這些是成熟加成裝扮,並不是誇張的偽裝,坐車到早前聯絡的那兩家廠家,見面後,對方明顯驚訝他的年輕。
還好的是,對方或是認為他高中畢業後就早早踏入了社會,後面進了辦公室,又見他談吐自如,而且言之有物,對合作的合同方面也較熟悉,便漸漸忽略了年紀的觀感。
說是合同,其實非常的不正規。
當然,林安本身年紀就不具備籤正式合同的效力,而且所談交易總金額也僅一萬塊錢多一點,所謂商談中擬出的合同,到最後更像是收據證明之類的東西。
傘和襪子生產簡單,難得是要定製款式,磋商中廠家又告之貨物總量不算小,加上定製就需要一定生產週期。
林安前世是沒怎麼接觸過商業方面,但並不是一無所知,後面讓步的加了點價格,兩家廠家立刻表示在長溪廟會前,能把貨物如期生產完成。而後又對照初擬合同,確定那些圖案印製、貨物運送等細節。
兩天週末,林安對爸媽說是去孫燦家,一起復習功課,又提前和孫燦打好招呼,每天上午出門,到傍晚準時回來。對他來說,兩天時間基本都浪費在坐車上,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趕在週日下午,第二份“合同”也簽訂好。
按商談協定,付款方式最後採用林安的強烈提議,以預付款加尾款形式。先預付一半,廠家即時進入生產週期,剩餘一半款項,等到廟會時付清。廠家本對此有點猶豫,特定生產的貨一般來說需要先付足款,但這兩天林安表現優於他看上去的年紀,考慮一二後,最終還答應下來。
帶著兩份合同,林安辭別廠家,登上去湘南市裡的車,等落座就疲態盡顯。
兩廠家不算太大規模,短時間趕工這批定製貨物,竟引起中層管理的重視。商議期間,怕略聲音讓對方聯想到年齡上,他不得不想盡辦法來主導場面,甚至故意賣弄似的多說商業理念上一些有的沒的。
否則一旦識破年齡,先不說建議的付款方式還會不會答應,合作能不能繼續談下去都成問題。誰會陪個這麼小的未成年孩子談什麼生意,就算有錢賺,也要聯絡下家長才放心。
以至談到後來,一家廠家竟私下找他,問有沒有興趣加入他們公司任職。
交易談完,就等廠家把貨生產出來,再靜待長溪廟會的到來。
林安頓覺輕鬆好多,這輕鬆可不是指揹包裡錢快沒了。前面存進去六千塊,次日他就取了出來,連同壓歲錢積蓄,共七千多,去掉“撐門面”買的這身行頭,再扣除支付給兩家廠的預付款,攏共還剩不到一千塊。
剩餘這點錢,他早緊巴巴規劃好了用途。
等廠家通知貨物生產好,先要在縣城要租間能短期存放貨物的倉庫,還要在舉辦廟會的幾條主街找一間位置好臨時鋪面,重點是交通暢通,且不會因大量人流而產生什麼擁擠。滿足這些條件,估計只租三天,價格也不會便宜。
最後,廟會前還得請幾個臨時店員,靠林安一個人根本忙不過來,再說,他也不準備露面。
陵水鎮到時也有很多人來趕廟會,他這副“成熟”裝扮根本起不了偽裝作用,被認出來,一旦傳到家人那裡,又或是家裡的親戚、朋友那,想不到能編出什麼合理解釋來應付。
到湘南,先找地方換回平時的穿著,林安坐長途車到長溪縣後,不知覺就換乘公交車去了二中。等到學校門口下車,才醒然今天是週末,他隨後又步行“路過”阮明眼鏡店。
沒有上次幸運,他走到店門外,發現阮軟不在,阮軟的爸、媽同樣也沒在,倒是無意中和站在收銀臺後的唐曉楠姐姐撞上了視線,而後腳步沒停的向遠處公交站臺走去。
週一,坐在教室裡,聽耳邊不斷傳來背誦課文公式的低低嘈雜聲,林安感覺上有點錯亂。短短兩天週末,像是身份在前世和現在來回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