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張照片,你和秦小華的照片上,你也是穿著這件西服。作為一名警察,你的衣服不多,平時都是警服。
這件西服對你和秦小華來說具有特殊的意義,所以你去見她的時候,自然得穿著她。如果我的推算沒錯的話,在D市森林公園你對秦小華起了殺機的時候,她在最後掙扎的關頭咬斷了你西服上的紐扣。
那天,你將秦小華的屍體扔在人跡罕至的森林公園裡,然後偷偷回了春陽市。可憐的秦小華,失蹤了這麼多年也沒有人報警,是死是活也沒有家人關心,所以你才可以逍遙法外二十來年。
現在,請你說一說,當天究竟發生了什麼,就算秦小華過得再怎麼不堪,她畢竟是你愛過的女人,你怎麼下得去手?”
張超頭上斗大的汗珠如雨一般下下來,雙手抱了頭,低聲的抽泣。
“是我對不起她,但我不是故意的。那天,她說我難得去到那座北方的城市裡,她要盡地主之誼帶我四處去逛逛,第一站就是D市有名的風景區牛頭山森林公園。
一開始是好的,我也在心裡頭盤算著,這一次見了她,心裡頭那個結也該放下了,回到春陽市之後,咱們各自安好,互不打擾。但就是我這麼一個簡單的想法並不能實現,是我突然的造訪給了小華希望。
那天,她非得要跟我回春陽,說我若不答應,她就立馬死給我看。
她還放了狠話,如果我不接受她,我走哪她就跟到哪,反正在這個世間有我的地方必須有她在。
多少年沒見,我發現她變得十分陌生,再也不是我腦海中念念不忘的那個姑娘。
我自然不答應,我越是不答應,她越是糾纏,起先只是言語中的糾纏,再後來發展到動手。
我並沒有要她死的意思,我是一名警察,當然不能知法犯法。
然而,或許是老天爺在懲罰我,那天註定是她生命走到盡頭的一天。
我們兩個在森林公園那條小路上撕扯的工夫,因為頭一天剛下過雨,泥濘的路上特別溼滑。她腳下一滑滾下了路邊的山坡。山坡下面是一方巨石。
她運氣不太好,頭部正好撞在了巨石上。
等我下去的時候,發現她已經沒有了呼吸。
我那天也不知道是怎麼了,一時頭腦發熱,就找了一個隱蔽的地方,用樹葉將她整個人蓋了起來,然後快步下了山,直奔火車站回到了春陽。
這一晃就是二十一年,幾乎每天夜裡,她最後那張帶血的臉總是陰魂不散地浮現在我的面前,讓人不得安寧。”
“張超,你撒謊,根本法醫檢驗,秦小華的致命傷雖然在頭部,卻是被人用鈍器反覆擊打造成的,跟你所說的碰到石頭的傷完全不相符,都到這個時候了,你為什麼還要撒謊?”
“好吧,我說,她那天的確是撞到了石頭昏迷不醒,起初我也是想著叫人來救她的。但在那之後,一股邪惡的想法在我腦海中油然而生。秦小華,她活成了那個讓我嫌棄的樣子,我不敢想象,往後餘生,都會被她糾纏的日子,頓時不寒而慄。這樣的一個女人,活著還不如死了才好,我撿起了旁邊的石塊,照著她的頭部就敲了下去……就這樣,她活出了我的世界,也帶走了我對於愛情所有美好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