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對汪錄的家和店鋪進行了仔細的勘查,沒有發現人體碎塊,也沒有發現殺人分屍的痕跡。
如此一來,人肉的來源就變得極其重要,汪錄一口咬定肉是路邊撿來的,可他又說不清具體的地點。
“如果你不告訴我具體位置,我沒有辦法幫你洗清嫌疑。”我微微一笑,起身就要走。
汪錄見我們要走,徹底慌了,急忙把我們叫住,極力解釋著:“我不是不告訴你們具體的位置,是我真的說不清楚啊。”
我沒說話,靜靜地看著他。
汪錄的嘴角有些抽動,隨後緩緩說道:“那天我去批發市場買肉,開車回家的時候在路邊撿的,當時天又黑,路上又沒有什麼標識物,我真的不知道具體位置是哪……反正就是在那條路上!”
“那你就慢慢想,想起來了隨時告訴我們,我們有都是時間。”我丟下一句話,轉身離開了審訊室。
出來的時候,鄭所長已經靠在沙發上睡著了,我們沒有叫醒他,自顧回到了辦公室。
重案組對目前掌握的資訊進行了簡單匯總:
汪錄說自己在路邊撿到了十幾斤肉,沒有骨頭,都是麻將牌大小,是用黑色塑膠袋打包好的屍塊。
肉質很新鮮,而且還有血跡,可見死亡時間不久,拋屍的時間也不長。
兇手殺人之後,將屍體分解,切割成麻將牌大小的屍塊進行拋屍,而且汪錄當天只在路邊看到了一袋,否則他一定會全部撿回去。
這恰恰說明兇手沒有集中拋屍,其餘的屍塊也一定被拋棄或者即將拋棄,只是具體拋屍地點還不知道。
這次我們依然還是兵分兩路偵破,一方面調查確認死者身份,尋找附近的失蹤人口;一方面繼續尋找其他的屍塊。
北槐鎮派出所把所有警力都集中了起來,又從南槐鎮派出所借調了一部分警力,沿著汪錄當天的行進路線,一路仔細尋找其他屍塊。
大約過了兩個小時,我們接到了報警電話,有人報警稱北槐鎮的幾個小孩在水塘裡抓泥鰍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大袋子,裡面都是碎肉。
其他警員繼續沿路尋找,由重案組趕往報警現場。
我們來到水塘邊的時候,袋子已經被打撈了上來,是一個黑色塑膠袋,和平時見到的垃圾袋一樣。
袋子已經被開啟,裡面是滿滿一袋子麻將牌大小的碎肉,河水和血水混在一起,碎肉上掛著渾濁的水珠,由於碎肉經過河水浸泡,散發出一陣陣惡臭味。
幾個身穿警服的警員拿著勘查用的相機進行拍照,見到警察之後,圍觀的群眾突然感覺到事情有些不簡單,很自然地與包子鋪的人肉包子傳聞聯絡起來。
“從盛裝碎肉的袋子和碎肉的大小來看,和汪錄的描述一樣,都是黑色的塑膠袋,麻將牌大小。具體是不是人肉,是不是同一人,需要帶回去屍檢。”我仔細觀察了一下,淡淡說道。
“大家都散了吧散了吧,回家吃飯吧!”林子凡對著圍觀群眾一陣吆喝。
“我們吃過飯嘍。”人群中不知道是誰,突然喊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