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扭頭看向向太后,問道:“太后,老身聽人說,近來太后派人去過瑤華宮?”
“回稟娘娘,確有此事!”向太后盈盈一福,拜道:“希真凝寂大師,是揚王婦,也是新婦的弟媳……如今,希真凝寂大師,雖一心向道,出家修道,但天家該有的體面還是要有的……”
“故此,新婦差人去給大師送了些日用之物……”
“……”太皇太后看著向太后,臉色有些難看。
對馮氏,太皇太后非常厭惡!
因為,她知道,馮氏是可能傷害她的愛子揚王的。
元豐二年,愛子趙顥所居住的宮闕失火,趙顥來到她面前哭訴,是王妃嫉妒,故意放火要燒死他。
太皇太后當時就怒了。
就想要廢黜馮氏,並將之賜死。
哪成想,馮氏抱住了彼時還在世的慈聖光獻的大腿。
慈聖光獻直接干預,查清了案件。
放火的不是別人,就是趙顥的兩個寵妃——她們和趙顥在宮裡面嬉鬧,不小心點燃了宮闕。
因為害怕朝廷責罰,就將罪責推給了馮氏。
儘管真相查清了,但太皇太后對馮氏的厭惡,卻又更深了。
道理很簡單——馮氏是趙顥的妻子,夫為妻綱。
丈夫要她受罪,她居然不受,反而跑去找慈聖光獻告狀、喊冤!
叫她的愛子趙顥,不得不背上了‘輕佻’、縱火’的汙名。
須知,在大宋,國家親王在宮中縱火,是大罪!
太宗長子魏王趙元佐,本該是太子,但因為在宮中縱火,被認為發瘋,廢為庶人。
幼子趙元儼,同樣因為在宮中縱火,而被降封端王,出宮居住。
有了這兩個先例在,太皇太后怎麼肯讓自己的愛子背上‘曾在宮中縱火’的罪名?
奈何,彼時宮中當家做主的是慈聖光獻,她只是媳婦、晚輩。
先帝更是不斷下詔寬慰馮氏,賜給許多財物。
這就更讓太皇太后憤怒了。
因為她知道,只要馮氏在一天,那麼,趙顥曾在禁中與妃嬪玩火,最終點燃宮闕,事後不但不認錯,反而誣陷髮妻的事情,就會一直跟著趙顥。
這怎麼能行?
你為什麼不在丈夫問罪的當時就立刻畏罪自殺,揹負一切罪責呢?
你只是失去性命而已,但可以保全丈夫的名聲啊!
為什麼不肯?!
這就是元豐八年,先帝剛剛駕崩,太皇太后就迫不及待的下詔勒令趙顥與馮氏和離的緣故!
本以為,馮氏去了瑤華宮,只要隨著時間流逝,人們就會淡忘這個事情。
哪成想,向太后又派人去了瑤華宮看望、賞賜馮氏。
她想做什麼?
太皇太后不得不警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