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周建國多方照顧,他跟夏沐雲的“父女感情”很快就建立了起來。
感情深了後,周建國想白撿一個大閨女的情緒越發濃烈。
好在他每天提醒自己,要秉持著身為警察的基本素養,才控制住自己的蠢蠢欲動的麻袋。
期間周建國有試圖從招財金寶身上著手,他試過契約招財金寶,意料之中的毫無反應。
有主的魔獸,主人健在契約生效,別人是強行契約不了的。
所以這說明夏沐雲的親人還活著,只是不知道是存心不想認回還是其他原因,聯絡不到也找不到。
這一個月裡,夏沐雲也緊緊的捂住自己的馬甲,努力的裝作一個乖巧懂事兒的五歲小孩兒。
很快,一個月過去了,警察局依然找不到夏沐雲父母的下落。
只能先將夏沐雲送去了福利院。
最後一天,這個結局定下後,周建國說不出來心裡什麼滋味兒。
——……
去福利院的路上
還是周建國負責去送夏沐雲。
一路上週建國絮絮叨叨的。
“云云,叔叔跟姨姨說好了,等姨姨回來就去接你,以後叔叔跟姨姨就當你的新爸爸媽媽!”
……
“叔叔現在不能帶你回家,需要等一段時間。你自己在福利院要好好吃飯,好好睡覺。”
車內,夏沐雲穿著周建國新買的小裙子乖巧的坐在後座,軟糯的回道
“知道了,周叔叔。”
周警官說想要領養她的時候,她二話不說就答應了,一絲扭捏作態都沒有。
警察武警當爸爸媽媽哎,媽媽還那麼漂亮。
這輩子如果能在這種家庭長大,那也太有範兒了!
她不會忘了自己的親生父母,更不會固步自封。
未來的生活是要走下去的,有一對心地善良,社會地位偏高,感情和睦的父母,是別人打著燈籠八輩子都找不到的。
她兩輩子能遇到這種父母,是祖墳上冒青煙了。
而為什麼周警官現在不領她回家。
她前段時間也從周警官電話裡聽到了原因。
一是因為國家規定,領養兒童必需要經過福利院辦手續。
二是法律要求,單身男性領養小女孩兒,需要相差40歲。
所以得等唐姐姐回家,結了婚才能領養她。
本來按理說,唐瑩今天就該回來的,可是部隊有突發情況,只能晚幾天。
好在唐瑩說了問題不大,估計沒有幾天就回來了。